我和女朋友一起打工三年了,說好了每個月吃住穿算我的,剩下的他家和我家每個月打一千塊回去,她的錢留

2021-06-25 21:18:09 字數 1128 閱讀 1706

1樓:

這種問題其實很常見,屬於長期關係裡面的資源分配問題。

我來給你分析一下。

首先從法律責任以及理性角度來說。

就你們的關係來說,戀愛不受法律保護和約束,只有婚姻受法律保護。戀愛不是法律調整的範圍。

但是在此,又設計你們的資源問題。你們的各自的經濟能力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你和她發生的經濟互動,給予或幫助屬於口頭協議,不屬於手續齊全的債務問題。

也就是說綜上所述,從人性來說,你付出了你的經濟,那麼希望得到的是感情的保障感,回饋感。

那麼我們再從感性角度來看。

現在這個問題的矛盾主體,也就是這個問題的核心。你的經濟能力現在不足以兌現你之前的口頭協議。在此,你覺得你付出了很多,在這個關頭你需要得到體諒和理解,而現在老丈人還要她買傢俱什麼的。

那麼問題的線頭就理出來了。

你的老丈人知道一直以來你們的經濟互動方法和你們以及你現在需要面對的問題嗎?也就是說,也許你老丈人是在不知道你們情況的前提下提出了這個讓你覺得難以接受的要求。

你的女朋友對此怎麼看,他在面對這個要求的時候第一時間是一個生麼樣的態度。“她卻還說明年找的錢還往家裡打,怎麼辦?跟她說了好多次都沒用!

”她提出這個觀點的時候,是否知道你們明年準備買房子還房貸?

你的女友是否和你提及過結婚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你們是否又有達成一致的觀點?

那麼,以上三個問題是你現在需要解決的,先試著從第三個問題開始解決,如果她沒提出,你現在可以提一提了,前提是你願意和準備和她結婚。如果不是的話,那麼三個問題不用解決,你可是試著結束這段感情。

試著和她先談論第三個問題的原因是,如果結婚以後,你之前的“口頭協議”是受到感情和法律雙方面保護的。畢竟沒結婚以前女人的感覺是你們還不是一家人,不會潛意識的站在你這邊來考慮問題。並且如果你們需要結婚了,那麼經濟的主動權現在就回到了你們的手裡,其他的問題也迎刃而解。

如果第三個問題沒有談論到達成共識,記住,千萬不要引起新的矛盾,點到為止。不要感情用事,記住你談論這個問題是問了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然後,你可以去按照第二,第一的順序,分別和你的女友還有老丈人溝通一下你的狀況,我覺得會對你的現況有所改善。

2樓:凌亂_小馬

你就難做了,她不聽那不就不一起過了。。。這是矛盾啊。應該找她父母好好聊聊,不然這會變導火線的

我和女朋友在一起三年了我們在一起經歷了很多我很愛她剛開始她是很愛我的但是現在她對我說對我沒感

她若是要分手,就分手,感情必須平等。不分手,你就找找新鮮感,變變造型,帶她去旅遊等等。你太粘她了麼,要不就是你太娘了,或者你太吝嗇了,或者注意下有沒有和別的男子來往過密切的前兆呀,需要注意,說明你女朋友是個喜新厭舊的人,也許是你做事的風格太一塵不變。你可以嘗試給她一些新鮮的東西或給她一些意想不到的驚...

我和我物件在一起三年了,我和女朋友在一起3年了

這種情況如你說了可能有兩種情況,一,如你工作好,人品好,形象好,女孩又堅持與你生死相依,不離不棄,她的父母有可能默許,但心裡很瞧不起你,因為你做的事,不地道,非君子所為!二,她的父母會直接訓斥 你,命令你和她女兒分手,對你非常不滿,因你佔了她女兒的便宜,她女兒還在上學,你為何為了自己的私慾,和他們女...

我和物件在一起三年了,我和物件在一起三年了 可是我發現我們之間根本就不可能 我想分手可是我捨不得 我該怎麼辦

確定你倆不可能嗎?真是這樣就早點分開吧,對你倆誰都好,捨不得也要放手。你想因為捨不得就這樣浪費自己的青春麼 既然不合適就應該分開 你跟他分開了才能找到合適的人 不要再傻了 捨不得當初就不要跟他好,現在又後悔了,你現在應該想想他對你的好,或許你會回心轉意 如果是根本不可能在一起,那就長痛不如短痛,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