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方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起訴?具體流程是什麼

2021-06-09 04:02:47 字數 4373 閱讀 3164

1樓:中顧法律網

有離婚協議的或者離婚判決書的,拿這些東西,加上個人身份證去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立案~

準備證據——寫起訴書(提起訴訟)——立案受理——繳納訴訟費——等待排期**——**審理——等待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對方上訴或判決生效(調解書10天,判決書15天)——若判決生效,對方未按期付款——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撫養費標準:

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方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前夫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前夫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法院進入強制程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強制執行的辦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

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採用以下三種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如果上述理由發生以後,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應從實際出發,對於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

現在較為突出的是擇校費。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

至於減少與免除子女撫育費,主要是針對供養人的給付能力降低和經濟收入減少;或子女雖未滿18週歲但已有勞動收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所需這些情形。由於目前在實踐中,按月支付較多,所以撫養費的變更一般都以增加的佔絕大多數。

2023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父母撫養的子女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顯,已將那些大學以上學歷的費用排除在父母的撫養義務之外。

3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離婚後,雙方均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如果對方不支付撫養費,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估計法院也不會**審理,一般都是調解,教育對方要支付撫養費.如果對方不服,仍不支付,就走**審理程式,不單單是撫養費,這官司打是鐵贏的,對方還要付訴訟費,判決書出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判決下後對方還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到時候那不拿錢也得拿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一問就行,一些小孩的證明檔案,出生證這些,你自己的身份證,離婚證,起訴書,起訴書網上有範本,一式三份,交法院。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相信,他再硬沒有法律硬,去法院看看,一步一步來。

6樓:雙子馬路上的樹

首先,這個是民事案件,不支付撫養費不可能牽扯到刑事上去.離婚後,雙方均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如果對方不支付撫養費,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估計法院也不會**審理,一般都是調解,教育對方要支付撫養費.如果對方不服,仍不支付,就走**審理程式,不單單是撫養費,這官司打是鐵贏的,對方還要付訴訟費,判決書出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判決下後對方還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到時候那不拿錢也得拿了.

7樓:

我準備印一萬分小廣告,讓她周圍都知道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8樓:

我去民政局協議每月一千,五年不給支付,去法院起訴了,對方不願意調解,**判決書下來我哭了,以前的一分不給,撫養費從原來的一千改為五百,對於一個弱小的孤兒寡母無可奈何,不服還得上訴,**有時間有精力有條件這麼折騰下去,現在社會的法律根本不管用,不如人家的門路關係,審判長是他們認識的人,我拿著判決書倆手發抖,無可奈何

離婚以後對方不給孩子撫養費了怎麼起訴他,訴狀要怎麼寫

9樓:張偉傑律師

見: 起 訴 狀

原告 ,男/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號碼 。**** 。

法定**人 ,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號碼 。系原告之母。

被告 ,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號碼 。**** 。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撫養費 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之母與被告原系夫妻關係,二人於 年 月 日,因感情不和在 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原告由母親撫養,被告每個月向原告支付撫養費 元等內容。後被告未按與原告之母簽訂的離婚協議向原告支付撫養費。故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支付撫養費,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人民法院

具狀人:

法定**人:

2023年 月 日

10樓:匿名使用者

原告:*** 法定**人:*** 被告:

***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撫養費***元,並一次性支剩餘 年的撫養費,共計***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被告和***於***x年xx月xx日結婚,原告在***x年xx月xx日出生,被告和***因感情不和於***x年xx月xx日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原告由***扶養,被告每個月向***支付原告的撫養費360元,在遇到重大花費時由被告和***各承擔一半,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在離婚後被告多次拖欠因該支付的撫養費,現自***x年xx月起已累計拖欠***元,為了原告的健康成長,讓被告履行一個做父親的法律責任,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元,同時鑑於被告在此之前的拖欠行為,為了保障原告日後的生活,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將原告在18週歲之前每月的固定撫養費(不包括重大花費部分) 元一次性支付,同時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 年xx月 xx 日

11樓:太麻煩

離婚時候有沒有支付撫養費的條款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好好諮詢一下吧,畢竟扶養孩子不是一件小事,撫養費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離婚,男方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我能怎麼辦

現在孩子上幼兒園了,我們是兩個省的人,他家黑龍江,我家吉林,非起訴麼?既然是協議離婚,那麼你們的離婚協議是有法律效力德爾,但是你並不能持這個離婚協議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前夫的個人財產,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前夫真的不支付小孩撫養費的話,那麼也只能到法院起訴,而且是到前夫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起訴的理...

離婚後,不支付撫養費,我可以不讓對方看孩子嗎

你好是不可以不讓看孩子不付撫養費的,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離婚後撫養費給多少,離婚後撫養費要給到什麼時候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