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一直在外借錢,好吃懶做,家裡一直在給他還錢,這該怎麼教育還威脅人

2021-06-05 08:39:02 字數 3640 閱讀 2779

1樓:皇港坡哈劍牛

家人不給他錢,他自然會改正缺點,社會是個大熔爐。他吃了苦頭,自然會懂。年輕人需要多磨鍊。

2樓:夢在深海

這個就是問題青年了,那麼這樣的無底洞家裡如果不做出改變的話,再多都不夠他花,所以不能一直縱容,不然就是害了他,如果是學生,那麼真的應該家裡跟學校配合一起教育,叛逆期的孩子都不好溝通,應該有耐心,直到成年,如果可以最好送到軍隊去鍛鍊一下他的品質,不然久而久之,很容易惹出問題,成為社會的毒瘤,或者考慮送封閉式的學校讀書,可能會好點。如果已經進入社會,那麼真的很難了,因為已經養成這樣的習慣,除非能夠遇到一個能夠管得住他的人,不然以後很容易犯罪。

3樓:一斤閒

是教育不了的,得經歷事吃點苦,就明白了,現階段是囂張跋扈,他還想教育你呢。

4樓:堵嬌潔

該報警,去牢房裡呆著幾年的。不深刻總是改不了的

5樓:卿清懿

這種惡習都是從小慣出來的,現在已經管不住了

6樓:剛好因為

只會窩裡橫的人懂得感恩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幫他還錢不就好了?

用於家庭開支的債務父母應該還錢嗎

8樓:洛城飛聲

這個當然要還的。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行為。無論你以何種理由欠下的這筆錢,但是你也有責任來償還這次債務。況且這還是家庭開支。

除非是有一種情況,你就是這對父母,你有一個不孝的兒子過女兒,賭博懶惰,你這樣的話有權利不給她還債!

父親負債,法院認定家庭共同債務,是不是全部家庭成員都要還錢。

9樓:匿名使用者

以家庭共同財產償還共同債務。並不是家庭成員個人以自己的個人財產償還。

父親欠債我和母親不知情沒有任何簽字擔保,也沒有用於家庭生活,我放棄一切繼承,我和母親需要還錢嘛?

10樓:楓葉今秋紅

從法理上講,這種情況,是不能夠列為家庭共同債務的。

但是,涉及到家庭經濟債務問題是非常複雜的,這個問題最終還要看法庭是如何審理和判定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朋友,以前的政策是,不管你有沒有拿父親的什麼繼承?但是這賬都有你和母親來償還的,可是,新政策出來了,只要你父親借的債,與你無關,這筆錢用處和你母親和你沒有什麼關係,你們有義務替他償還由他自己想辦法解決

12樓:水天一色

你父母沒有離婚,你父親借的債,你母親有義務還,你放棄繼承,你也不用還債,你父母離婚之後借的債與你和你母親都沒有關係。

13樓:曹曉靜律師

若父親的債務沒有用於家庭生活支出或者家庭經營負債,應當屬於您父親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其個人的遺產來償還,與您和母親沒有關係。

14樓:晚霞夕照

只要在你爸和你媽的婚姻存續期間前的債務,就是夫妻共同債務。你可以放棄繼承,但不可以放棄債務。

15樓:晨曦

首先,對於你父親的債務,你和你母親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不一樣的,債權人有權利對你父母共同的財產行使債權。

另外,基於債權在法律上是優於繼承權的實際情況,如果你放棄繼承,那麼債權人無權向你行使權利。

16樓:張成德

父親欠債應由本人歸還,如果無法歸還,可以其財產清償,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以其擁有部分進行清償。如果親人進行了擔保,則負責連代清償。繼承人除繼承財產外,同時繼承債務債權,繼承人可選擇放棄繼承。

17樓:阿

不需要,你們沒有知情權,再者這筆錢也未用於家庭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你父親怎麼樣,不想還錢你父母必須是離異狀態,而你放棄繼承權 這些都要法律承認才行,也就是說和你的父親把關係撇清。

19樓:匿名使用者

法魯規定。放棄繼承權,你就不用還錢啦。但是法院執行的時候應該執行的是你母親和你父親夫妻方法的共同財產。

2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放棄繼承權你們就不用還了

怎麼讓不還錢的前任家庭失和?

21樓:你曉得三

因為一點錢讓別人的家庭不和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他不還錢你直接去找他就是了。

22樓:勤勞小蜜蜂

不要因為衝動而盲目的導致做出偏激行為!

萬事都可以解決的,瞭解情況,是否是老賴行為,如果真是老賴,也可以走法定程式!讓其受到相應的處罰!

如果是因為其他事情的話,大家也可以坐下談談,中和一下意見!

2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去起訴讓他還錢才是真

24樓:柒妮橙

想盡一切辦法讓他還你錢。拿到錢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家失和對你沒有任何好處。頂多就出了一口氣。想開點。

25樓:清影晗丹

朋友,這個問題還是算了吧,可能人家也不容易吧,確實是老賴的話就可以走法律規定!

26樓:烏景

用你聰明的大腦好好想想,舞動吧我的小陀螺。

27樓:匿名使用者

當第三者,男女通吃的那種

丈夫或妻子向別人借錢,丈夫或妻子一方死亡了,丈夫或妻子一方需要還錢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該款項是以個人名義借款還是以家庭名義借款?

該款項是用於個人支出還是家庭支出?

不同的情形會有不同的答案。

以個人名義借款用於個人支出。配偶可以拒絕償還該債務。

以個人名義借款用於家庭支出。配偶必須償還該債務。

以家庭名義借款用於個人支出。看配偶是否事先知情,借款之時配偶知道但沒有提出異議,視為預設,理應承擔債務。

以家庭名義借款用於家庭支出。必須承擔該債務。

同時,根據繼承法規定。丈夫或者妻子一方死亡後。個人生前的財產以及債務由繼承人承擔。如果死亡一方生前有借款。那麼配偶繼承死者多少財產就要承擔相對應的債務

29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你好,這個問題是老生常談了,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原則上要還的;除非借款時,雙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製並且債主知道這個約定的,這兩種情況下可不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0樓:逍遙

你好夫妻對外債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找任何一方償還。但是,如果一方借的債務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這個債務是違法之債,另方就不用償還;

還有,如果夫妻約定,婚姻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且能證明對方知道夫妻的這一約定,夫妻一方所借的債務,另一方不用承擔。如果不能證明對方知道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應當償還,償還後,可能向另一方追償。

31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配偶要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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