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有性生活的權利和義務嗎,法律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嗎?

2021-05-05 04:19:39 字數 3703 閱讀 7107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間**是責任也是義務。儘管《新婚姻法》中沒有提及哪怕一個「性」字,更不要說性義務了。但性權利、性義務卻在《新婚姻法》中可以很容易找到支援的依據。

《新婚姻法》總則第三條明文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 這意味著夫妻間有一方不履行性義務,被侵權一方仍不得以與他人同居,更不得以重婚、家暴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很顯然,這不是《新婚姻法》的意圖。《新婚姻法》總則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很明顯,一方不盡性義務就損害了另一方應享受的性權利。那麼夫妻間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從何談起?當然我們維護自己應享受的權利要依法依理。

為什麼性是夫妻應盡的義務和應享受的權利呢?我們要弄清楚如下問題:

一|、人和動物的本質區別是什麼?人和動物最本質的區別就是群修正能力。90%以上的人都公認性有益於人的身心健康,是夫妻感情的潤滑劑、昇華劑。

這是正確的也是正常的,那麼反之則是不對的不正常的。既然不對不正常就應該修正。

二、我們國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麼?

我國制定法律的宗旨就是為了保護****、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合法利益。

我國制定新《婚姻法》的宗旨是為了規範婚姻家庭關係,有利於社會穩定,親屬之間團結。有利於我們的人類社會的良性發展。所以,新《婚姻法》不可能不顧大多數人的利益、不顧社會穩定、和諧,而說夫妻間不必盡「性義務」。

三、性是人的本能,是人的生理和精神需求。新《婚姻法》總則第四條明確要求夫妻間要互相忠誠、既然一方不盡性義務,那麼另一方就有可能懷疑對方在別的地方滿足自己的生理及精神需求,這就為不和諧埋下了禍根。

四、婚姻本應該是愛情的產物,這是社會文明發展的必然產物,夫妻間**不僅是義務嗎,更應該是主動的行為。既然彼此愛對方,那麼雙方就應該為愛付出。

五、追求文明、追求幸福美滿的婚姻是每個人的願望。婚姻法中如果說夫妻不必儘性義務,那就違背了絕大多數人的意志。這絕對不是新《婚姻法》的意圖。

有些人斷章取義說夫妻間不必履行性義務,只有「計劃生育」的義務,這不是***嗎?有多少人僅僅因為傳宗接代而結婚?這不是要滅絕人類嗎?

人們在性問題上受到傷害卻得不到維權,豈不是促使人類通過暴力、血腥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樣人類和其他動物又會有什麼區別。這是要把人類再帶回那種充滿血腥和暴力的動物界亦或原始社會?

那人類不遺餘力追求社會文明、探索科學是為了什麼?不是為了造福人類,使人民更加幸福嗎?

之所以出現眾多遭受不盡性義務而得不到維權的案例,主要是執法者斷章取義,不學無術、對新《婚姻法》歪曲所致。這並不是新《婚姻法》的本意。

2樓:

每個人的身體狀況等原因不同而不同。也沒有具體的標準。一般以第二天起床後身體不疲憊為原則。20多歲的青年男子兩三個月進行一次,每次20分鐘比較好。

3樓:

您好,很榮幸來回答您這個問題:

婚姻法規定如果雙方分居兩年,一方可起訴離婚。

說明婚姻維繫的基礎是包含性生活的。肯定是存在權利義務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可進行追問!

4樓:開不開心請努力笑一笑

答案是肯定的:有。婚姻幸福,包括性和諧。

沒有性的婚姻,除非是雙方自願放棄性生活,正常夫妻性生活是不可缺少幸福美滿幸福生活主要部分,因為其它原因一方不願過夫妻生活,又不離婚的,既違反婚姻法。設立法律就要執行,從調節到維權法律給予支援,可減少家庭暴力。

法律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這是出於自願的行為,不過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生存和繁衍的需要。也有因為不和諧而導致的離婚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6樓:依稀記得是你

從法律意義上講,對於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夫妻性生活既不是權利也不是義務,只是夫妻雙方本能的需求!但對於夫妻之間過性生活是合法合理也合情的。而且中國目前尚無婚內**的立法。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7樓:熱情的陽光

您好,很榮幸來回答您這個問題:

婚姻法規定如果雙方分居兩年,一方可起訴離婚。說明婚姻維繫的基礎是包含性生活的。

肯定是存在權利義務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可進行追問!

8樓:979476586黃q群

義務就是個體對他人或社會做自己應當做的事,個人在社會生活中,需要履行各種義務,包括政治義務,經濟義務,法律義務。總之是與權利相對的。包括作為義務和不作為義務。

夫妻之間有性生活的義務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肯定的是現抄行《婚姻法

襲》是沒有同居義務的規定的

至於分居兩年以上可起訴離婚,也是本著婚姻自由的原則我國的婚姻法最至高的條款就是婚姻自由,它包含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所以,婚姻法裡是不會明確歸定太多具體義務

再來,也是由於中國人的傳統決定的,性始終不會登上法律的大雅之堂,夫妻生活不協調可以是自定的離婚理由,但關鍵是看婚姻關係是否破裂

10樓:風間憂作

婚姻法規定如果雙方分居兩年,一方可起訴離婚。

說明婚姻維繫的基礎是包含性生活的。

11樓:誮吢の砂

婚姻法》規定,合法的婚姻產生夫妻之間特定的人身和財產關係,同居和性生活是夫內妻之間權利和義

容務平等的基本內容。夫妻雙方自願登記結婚就是對同居義務所作的肯定性法律承諾,而且這種肯定性承諾如同夫妻關係的確立一樣

夫妻之間性生活是共同的義務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因為性生活是2個相愛的人做的不是義務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義務,妻子不願意的話丈夫依然強求,妻子可以報案

夫妻性生活是法律上規定的義務嗎?

14樓:歷史顧問小達人

不是的。

對於這個,法律是沒有規定的。但是規定了,如果女方不願意,男方強迫,是違法的,即使夫妻關係也不行。

望採納。

15樓:匿名使用者

並不是法律規定,但是這是道德範疇,既然選擇結婚,就有義務溝通好,如果對方有需求,而一方一直不配合,那結婚幹嘛呢。如果有生理和心理上的問題,可以說清然後去看醫生比較好。否則因為這個問題導致婚姻失敗,那也是沒有辦法的。

夫妻之間沒有性生活可以麼,夫妻之間沒有性生活,能長久嗎?

曾經有人做過這樣一個比喻 如果把婚姻看做是100 人民幣佔20 感情佔20 性和諧佔60 不管這個比列是不是有失偏頗,但是性生活在婚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特別是對有一個男人而言,無性的婚姻可能還會存在,但基本就意味著沒有了感情,應該不行吧。因為性可以傳遞愛啊 如果不原意做可以少點啊 沒性福就沒幸福...

性生活婚姻會長久嗎 夫妻之間沒有性生活婚姻會長久嗎

你好朋友!性生活是我們婚姻的調和劑,和諧的性生活會促進我們的夫妻的感情,不和諧往往會有不良後果!性的婚姻多,所以他們的婚姻就會長久沒有性的婚姻是不會長久的 國內國際上有很多這樣的夫婦。無性婚姻,在一起。也都是白頭偕老內了。這是由於兩容個人的愛好。三觀是一致的。他們對無性生活也是首肯的。但是也有很多失...

夫妻之間長期沒有性生活會怎樣,夫妻之間長期沒有性生活會怎樣?

我們是二婚,我四十多了,沒有小孩,她帶了一女孩子,來到我家已經五年了,我們的夫妻生活數都數得清,三五月一次,或一年半載,她很少主動,這樣是怕給我生小孩還是什麼,我猜不到 你這算什麼,我老婆有性冷淡。生完孩子後都不給我碰,期間提過不少次。每次都被拒絕,我現在也不提了。每次和她說離婚,她又不同意。看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