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下達後,對方用人單位一直不去拿裁決書怎麼辦

2021-05-02 02:05:30 字數 3602 閱讀 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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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絕裡過去勞動仲裁文書的,可以通過留置送達或者郵寄送達方式進行送達。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47至51條規定文書的送達有以下幾種方式:

1、直接送達。仲裁委員會送達仲裁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已向仲裁委員會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方是企業或單位。

又沒有向仲裁委員會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負責收件人簽收。仲裁文書送達後,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或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2、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拒絕接受仲裁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組織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執上證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蓋章,把送達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即視為送達的,稱為留置送達。留置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效力。

當事人因拒收裁決書,在法律規定的15日內未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將喪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力,而裁決書即產生法律效力。

3、委託送達或郵寄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委託送達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代為送達或通過郵局送達。郵寄送達,以**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仲裁裁決後對方不執行的解決辦法: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31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申請執行

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生效勞動仲裁裁決或者調解書的申請,並提供該裁決書或調解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和調解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財產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人民法院接到該申請後應當執行。

二、不予執行的情形

以下情形,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的,裁定不予執行:

1、裁決的事項不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或者仲裁結構無權仲裁的;

2、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3、認定的主要事實證據不足的;

4、適用法律錯誤的;

5、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6、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三、申請執行的期限

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為1年;

該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四、執行措施

1、凍結、劃撥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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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送達,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員主持雙方調解,如雙方達成調解,則由仲裁員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收即生效,用人單位則應當按照調解書確定的內容履行相關義務。如調解不成則由仲裁員依法裁決,並出具書面的仲裁裁決書。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目前我國勞動者爭議案件需遵循仲裁前置的法律原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未經仲裁裁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仲裁裁決已經生效,可是企業拒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製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樓:平靜的上海

先到仲裁拿裁決書,上面有支付期,過期不付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樓:匿名使用者

你上訴的時效是你領取之日起算十五天,和單位是否領取了無關。

如果單位拖著不拿,仲裁一般會採取郵寄的方式,如未妥投,你需要辦理公告手續,否則無法強制執行。

5樓:匿名使用者

讓勞動仲裁郵寄過去,讓他們簽收

從簽收之後開始算

如果他們拒絕簽收,可以採取留置送達的方法,一樣有法律效率

勞動仲裁受理通知書單位不接收怎麼辦

6樓:帥帥帥

1、勞動者為申請人

抄,用人單位為襲被申請人的,勞動仲bai裁受理通du知書,不需要用人單位接zhi收dao;

2、勞動仲裁委在受理勞動仲裁申請後,會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後,應當提交答辯狀,不提交的,不影響仲裁程式進行;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直接送達、留置送達、也可以郵寄送達,以上送達方式都不可以的話,可以公告送達。

8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為申請bai人,用du人單位為被申請人的,勞動zhi仲裁受理通知dao書,不需要用人單位接收內;

2、勞動仲裁委在受容理勞動仲裁申請後,會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後,應當提交答辯狀,不提交的,不影響仲裁程式進行;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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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為申請復人,用人單制位為被申請人的,勞動仲裁

受理通知書,不需要用人單位接收;

2、勞動仲裁委在受理勞動仲裁申請後,會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後,應當提交答辯狀,不提交的,不影響仲裁程式進行;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勞動仲裁後用人單位不執行,勞動仲裁後判用人單位恢復勞動關係,單位不執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仲裁後不執行怎麼辦仲裁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仲裁裁決的,如果是需要支付款項的,法院會直接通知銀行劃撥,如果是其他的,可能會拍賣,查封,扣押相應財產。具體的強制執行後果需要結合裁決書的具體裁決執行內容。經勞動仲裁後用人單位不執行,馬上向法院起訴打官司,贏的機會極大。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用人單位一旦與勞動者鑑定勞動合同後就應該繳納保險嗎

是的。社保是對職工的一項基本保障,繳納社保必須持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卻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否合法?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卻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規定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 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法 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請你注意,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