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買的房,女方沒拿錢,婚後女方不還貸款,還想如果離婚後分一半財產法律上可行嗎

2021-04-29 10:03:52 字數 1348 閱讀 453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行,該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不是共有財產,不能分割,婚後溝有以共有財產還貸,根據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女方連要求補償的權利都沒有。

2樓:飛鷹最棒

不可以的喲,第一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第二買房你未出一分錢,在法律上也得不到補償,但可以從其他方面著手,如果首付部分你家人出了一部分的,還是可以得到一部分的錢的。

3樓:掉渣渣雙魚

你好,婚前買的房子,房子是屬於男方所有的,婚後按揭部分屬於雙方共同償還專的,所以

屬男方應該給女方補齊一半還款外加增值差價部分。即使她婚後沒有還房貸,男方還的,也是這樣。至於其他財產,不管在你倆誰的名下,按照法律都是屬於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4樓:援助律師

你好,這種房子想分走半是不可能的,但結婚以後還貸部分算是共同財產需折算給女方。

5樓:嚴奇奇奇

婚後只能拿婚後的一半,婚前買的東西不具備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寫的男方名婚後和女方一起還貸款如果離婚了女方能得到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可以要求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一半的返還,以及其對應增值部分的返還。

7樓:鑽誠投資擔保****

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內地城鎮常住戶口、容18-65週歲的中國公民;

2、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3、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8樓:張偉傑律師

由男方對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補償給女方;

重要法律回依據:《最高人答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9樓:鄭豔河

如果能拿出還貸款的證據,假如離婚的話,可以分得相應部分!不過還是希望婚姻幸福!

10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讓他把女方的名字加進去!還有一起還貸的證據要留著。房子屬於婚前財產 ,但是女方一起還貸的話離婚這些還貸的錢必須還給女方要麼就是分房產!

男方婚前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嗎,結婚前買的房子是婚前財產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內 第十九條規定容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婚後也是屬於個人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不屬於,為男方個人婚前財產。結婚前買的房子是婚前財產嗎 是的,婚前個人財產。不過法...

婚前男方贈與女方的財產,離婚後屬於女方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期房,結婚後才交房,辦理房產證,請問這個算

應該不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的。畢竟是一方婚前買的房子。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夫妻共同還貸的話,對於妻子一方還貸的部分,是按照債務來處理的,就相當於借錢。是期房,婚後交房,屬於婚前財產嗎 婚前一方房產婚後拆遷安置 安置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