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在小島上什麼時候發現了野人

2021-04-28 23:07:34 字數 5208 閱讀 3232

1樓:紫伊·絮

在他漂流到島上住了23的時候,在第23個年頭的12月份的某一天發現的,當時他是因為要去收莊稼的時候發現一群野人上、了他所在的島嶼,他躲了起來,看著那群野人吃人、肉的

1.魯濱遜來到島上第幾年幾月突然在島上發現了一群野人? 2.請你用簡潔的語言寫出魯濱遜漂流記的內容提要

2樓:天慣

第十五年,魯賓遜發現一個不屬於他的腳印。(2023年)

第十八年,魯賓遜發現野人吃人後留下的版痕跡。(權原文提到十八年來安全無事)(2023年)

第二十三年的十二月,冬至前後,魯賓遜親眼目睹野人聚會場景(原文明確提到時間)(2023年)

3樓:做家務

第24年3月開始擔心,又過了一年半發現野人

4樓:手機使用者

1、第bai二十三年12月

2、魯濱du遜出身於

英國,喜歡航海

zhi。一次航海遇到dao風暴,隻身一回人漂流到一答個無人的荒島上。魯濱遜憑著強韌的意志與不懈的努力,在荒島上頑強地生存下來。

經過了整整28個年頭,一艘英國船路過該島,魯濱遜得以返回故鄉。

可以去谷歌找

賞析!魯濱遜在島上生活到26年的時候,發現了一群野人後,救出了其中的一個快被殺的野人。

5樓:淘有其樂

魯濱遜救下野人的時間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給野人取名「星期五」。這個名字,與魯濱遜一貫對時間的重視是有關的。在原著中,有很多關於時間的記錄,他記得是「9月30日」來到海島,上島十一二天後,想到用刀子在大柱子上刻斫痕來記錄年月日……所以給野人用時間取名字,也在情理之中了。

魯濱孫出海的第幾年的幾月,發現島上出現了一群什麼人?

6樓:樂為人師

魯濱遜出海bai的第(23)年du的(12)月,發現島上zhi出現了一群(野)人dao

參考資料:專

作品原文:

眼下是十

屬二月。我前面說過,這是我來島上的第二十三個年頭了,這是南半球的至日季節(因為我沒法管它叫冬季),正巧是我的收穫季節,需要我外出,在地裡花許多工夫。有一天,我一大早出門,甚至天還沒有亮透,我驚奇地看到海岸上有一片火光,離開我約莫有兩英里光景,在島的盡頭附近,我以前在那兒發現過幾個野人。

但是,叫我苦惱的是,火光不是在島的另一邊,而是在我這一邊。

……我又坐了一會兒,沉思著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該怎麼辦。我再也忍受不了對外面的情況一無所知,所以我把梯子靠在小山邊上我前面說過的那個平坦的地方,上去以後,隨手把梯子抽掉,然後再架起梯子,登上了小山的頂上,我掏出特地帶著的望遠鏡,趴在地上,開始尋找那個地方。不久,我就看到至少有九個赤身**的野人圍坐在他們生的一個小火堆前,不是在取暖,因為天氣熱得要命,他們壓根兒不需要烤火取暖,而是,我猜想,用來烤他們帶來的野蠻的食物人肉的;到底是活人,還是死人,我就不知道了。

7樓:妮歪歪韓式

2023年的8月他上島,他離開島的時間是2023年12月29日。他在島上生活了28年2個月又19天,他在海上航行半年多後,於2023年7月11日抵達英國。

8樓:偶是啦啦啦啦

所以是第24年中的某個星期五

並救出了一個野人 所以叫他星期五

在魯賓遜來到荒島的第幾年他發現了野人的蹤跡

9樓:花落v又如何

第十五年,魯賓遜發現一個不屬於他的腳印。(2023年)

第十八年,魯賓遜發現野人吃人後留下的痕跡。)(2023年)

第二十三年的十二月,冬至前後,魯賓遜親眼目睹野人聚會場景(2023年)

《魯濱遜漂流記》第七章發現野人主要內容是什麼?

10樓:亦夢之城

1、內容梗概

魯濱遜在島上獨自生活了15年後,一天,他發現島邊海岸上有一個腳印。不久,他又發現了人骨,生過火,原來外島的一群野人曾在這裡舉行過人肉宴。魯濱遜驚愕萬分。

此後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圍的事物。直到第24年,島上又來了一群野人,帶著準備殺死並吃掉的俘虜。魯濱遜發現後,救出了其中的一個。

因為那一天是星期五,所以魯濱遜把被救的俘虜取名為「星期五」。此後,「星期五」成了魯濱遜忠實的僕人和朋友。接著,魯濱遜帶著「星期五」救出了一個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親。

2、原著簡介

《魯濱遜漂流記》是英國丹尼爾·笛福的一部**作品,主要講述了主人公因出海遇難,漂流到無人小島,並堅持在島上生活,最後回到原來所生活的社會的故事。

3、人物形象

魯濱遜 (robinson crusoe)是一個充滿勞動熱情、堅毅勇敢的人。在荒無人煙的孤島上生活了28年,最終戰勝了艱苦的環境,創造出了精彩的人生。在一次次坎坷曲折的磨難中,他的自信、善良、樂觀、堅韌不拔的性格得到了一步步昇華,魯濱遜的所作所為顯示了一個硬漢子的堅毅性格與英雄本色。

4、作者簡介

丹尼爾·笛福(1660—1731)——在18世紀英國四大著名**家中,笛福名列第一(其餘三個分別是喬納森·斯威夫特、理查遜和亨利·菲爾丁),被譽為「英國與歐洲**之父」。

魯濱遜漂流記的魯濱遜是什麼時候發現的野人腳印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天中午,我正走去看我的船,忽然在海邊上發現一個人的腳印;那是一個赤腳的腳印,清清楚楚地印在沙灘上。這簡直把我嚇壞了。我呆呆地站在那裡,猶如捱了一個晴天霹靂,又像大白天見到了鬼。

我側耳傾聽,又環顧四周,可什麼也沒有聽到,什麼也沒有見到。我跑上高地,向遠處眺望,又在海邊來回跑了幾趟,可還是毫無結果。腳印就這一個,再也找不到其他腳櫻我跑到腳印前,看看還有沒有別的腳印,看看它是不是我自己的幻覺。

可是,腳印就是腳印,而且就這麼一個,不容置疑。腳趾頭、腳後跟,是一個完整的腳櫻可這腳印是怎麼在這兒留下來的呢?我無法知道,也無從猜測。

這使我心煩意亂,像一個精神失常的人那樣,頭腦裡盡是胡思亂想,後來就拔腿往自己的防禦工事跑去,一路飛奔,腳不沾地。可是,我心裡又惶恐至極,一步三回頭,看看後面有沒有人追上來,連遠處的一叢小樹,一枝枯樹幹,都會使我疑神疑鬼,以為是人。一路上,我是驚恐萬狀,頭腦裡出現各種各樣的幻景,幻覺裡又出現各種各樣荒誕不經的想法以及無數離奇古怪的妄想,簡直一言難荊我一跑到自己的城堡--以後我就這樣稱呼了--一下子就鑽了進去,好像後面真的有人在追趕似的。

至於我是按原來的想法,用梯子爬進去的呢,還是從我打通了的巖洞的門裡鑽進去的,連自己都記不得了,甚至到了第二天早上也想不起來。因為,我跑進這藏身之所時,心裡恐怖已極,就是一隻受驚的野兔逃進自己的草窩裡,一隻狐狸逃進自己的地穴裡,也沒有像我這樣膽顫心驚。

我一夜都沒閤眼。時間越長,我的疑懼反而越大。這似乎有點反常,也不合乎受驚動物正常的心理狀態。

原來主要是因為我自己大驚小怪,因而引起一連串的胡思亂想,結果自己嚇自己;而且,想的時間越長,越是都往壞處想。有時候,我幻想著,那定是魔鬼在作祟;於是,我的理智便隨聲附和,支援我的想法。我想,其他人怎麼會跑到那兒去呢?

把他們送到島上來的船在**呢?別的腳印又在什麼地方呢?一個人又怎麼可能到那邊去呢?

但是,再一想,要是說魔鬼在那兒顯出人形,僅僅是為了留下一個人的腳印,那又未免毫無意義,因為我未必一定會看到它。我想,魔鬼若為了嚇嚇我,可以找到許多其它辦法,何必留下這個孤零零的腳印呢?

何況我住在島的另一頭,魔鬼絕不會頭腦如此簡單,把一個記號留在我十有**看不到的地方,而且還留在沙灘上,因為只要一起大風,就會被海潮衝得一乾二淨。這一切看來都不能自圓其說,也不符合我們對魔鬼的一般看法,在我們眼裡,魔鬼總是十分乖巧狡猾的。

所有這一切都使我不得不承認,我害怕那是魔鬼的作為是毫無根據的。因此,我馬上得出一個結論:那一定是某種更危險的生物,也就是說,一定是海島對岸大陸上的那些野人來跟我作對。

他們划著獨木舟在海上閒遊,可能捲入了急流,或碰上逆風,偶爾衝到或刮到海島上。上岸後又不願留在這孤島上,又回到了海上,要不我該發現他們了。

當上述種種想法在我頭腦裡縈迴時,我起初還慶幸自己當時沒有在那邊,也沒有給他們發現我的小船。要是他們真的看到了小船,就會斷定這小島上有人,說不定會來搜尋我。

可是,我又胡思亂想起來,出現了一些恐怖的念頭。我想,他們可能已發現了我的小船,並且也已發現這島上有人。又想,如果這樣,他們一定會來更多的人把我吃掉;即使他們找不到我,也一定會發現我的圍牆。

那樣,他們就會把我的穀物通通毀掉,把我馴養的山羊都劫走;最後,我只好活活餓死。

恐懼心驅走了我全部的宗教信仰。在此之前,我親身感受到上帝的恩惠,使我產生了對上帝的信仰;現在,這種信仰完全消失了。過去,上帝用神蹟賜給我食物;而現在,我似乎認為他竟無力來保護他所賜給我的食物了。

於是,我責備自己貪圖安逸的生活,不肯多種一些糧食,只圖能接得上下一季吃的就算了,好像不會發生什麼意外似的,認為我一定能享用地裡收穫的穀物。這種自我譴責是有道理的,所以我決定以後一定要屯積好兩三年的糧食。這樣,無論發生什麼事,也不致於因缺乏糧食而餓死。

天命難測,使人生顯得多麼光怪陸離,變化無窮啊!在不同的環境下,人的感情又怎樣變幻無常啊!我們今天所愛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恨的;我們今天所追求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逃避的;我們今天所希翼的,往往是我們明天所害怕的,甚至會嚇得膽戰心驚。

現在,我自己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以前,我覺得,我最大的痛苦是被人類社會所拋棄,孤身一人,被汪洋大海所包圍,與人世隔絕,被貶黜而過著寂寞的生活。彷彿上天認定我不足與人類為伍,不足與其他人交往似的。

我當時覺得,假如我能見到一個人,對我來說不亞於死而復生,那將是上帝所能賜給我的最大的幸福,這種幸福僅次於上帝饒恕我在人間所犯的罪孽,讓我登上天堂。而現在呢,只要疑心可能會看到人,我就會不寒而慄;只要見到人影,看到人在島上留下的腳印無聲無息地躺在那裡,我就恨不得地上有個洞讓我鑽下去。

人生就是這麼變幻無常。我驚魂甫定之後,產生了關於人生的離奇古怪的想法。我認識到,我當前的境遇,正是大智大仁的上帝為我安排的。

我既然無法預知天命,就該服從上帝的絕對權威。因為,我既然是上帝創造的,他就擁有絕對的權力按照他的旨意支配我和處置我;而我自己又曾冒犯過他,他當然有權力給我任何懲罰,這是合情合理的。我自己也理所當然地應接受他的懲罰,因為我對上帝犯了罪。

於是,我又想到,既然公正而萬能的上帝認為應該這樣懲罰我,他當然也有力量拯救我。如果上帝認為不應該拯救我,我就應該認命,絕對地、毫無保留地服從上帝的旨意;同時,我也應該對上帝寄予希望,向他祈禱,靜靜地聽候他聖意的吩咐和指示。

我就這樣苦思冥想,花去了許多小時,許多天,甚至許多星期,許多個月。思考的結果,在當時對我產生了一種特殊的影響,不能不在這裡提一下。那就是:

一天清晨,我正躺在床上想著野人出現的危險,心裡覺得忐忑不安。這時,我忽然想到《聖經》上的話:"你在患難的時候呼求我,我就必拯救你,而你要頌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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