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了,一年前,我們開始了兩個人的同居生活,可是生活跟談戀愛不一樣,接下來要面臨

2021-04-23 10:34:42 字數 5699 閱讀 7720

1樓:魔魔的魔天倫

相愛容易相處難,同居與結了婚基本上沒什麼兩樣只是同居沒法律責任與保回

障,如果他是

答真心愛你對你好哪就繼續在一起吧,男人沒本事不會一輩子但女人跟男人同過居可髒一輩子,沒多少男人會不介意這個,愛他應該給他耐心與時間

2樓:啦米索

他能做的都做了,你能改說明你愛他,他寵壞你了,你也要幫他分擔點呀,信用卡就別用了,能省就省吧,人都有運氣差的時候,這個難關客服了,以後就沒有什麼能難倒你們了

3樓:

既然他bai想和你分手就分了吧,你du的脾氣他已zhi經容忍不了了,dao就好比《失戀33天》專的女主角一樣的暴躁屬的脾氣,他已經受夠你了,所以不會再有和好的餘地。至於以後,一切都會好的,找個好的人家嫁出去。但是你要管小孩?

小孩是你和他的?

4樓:陳曉廂

這就是現實,你們既然決定在一起就要相互理解,只要有愛,什哦難關就過得去,我和我男朋友開始耍朋友什麼都沒有,連你們都不如,為她還和爸媽吵起來的,會慢慢好起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說的bai,他對你也沒多du好的感覺,我zhi

和我男友之前也是租房子dao住的,他當時版

為了能和我呆在權一起,和我打同樣的工,打工的工資其實不多,但租房子的房租三年多都是他在付,吃飯只是偶爾在外面,除外他的工資就是我們的花銷加我的零食,我自己的工資自己偶爾才貼補一點點,你自己想想吧,

6樓:潭橋英子

別人無法改變 只有改變自己 你這麼對他 不怕他以後報復你嗎?

7樓:手機使用者

表達能力很不錯,字句清楚讓人一目瞭然

8樓:堇墨浮華

按自己的想法來,跟著心走,嗯,我認為是這樣

9樓:爽朗的聽

最主要的還是你們自身,你們要從心去改變。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你生在福中不知福,

11樓:扶桑劍客花滿樓

你人生道路走的順序錯了!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

12樓:孤九i小童鞋

這個要看情況處理,戀愛、同居期間常見的經濟糾紛有三類。

第一類是因戀愛同居產生的經濟糾紛;

第二類是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金錢甚至汽車房產等大額財產,戀愛結束後贈與的財產能否要回;

第三類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

不同的情形法律規定也不相同。

1.同居期間財物混同適用《物權法》的共有關係

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保護,不產生夫妻之間的婚姻權利義務。

但同居期間雙方因共同生活,發生財物混同的情況,適用《物權法》第八章的共有關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2.戀愛期間贈與適用《合同法》,車房在權利轉移前可撤銷

對於戀愛期間贈與的戒指、服飾、包包、金錢等,其性質區別於彩禮。「一般認為戀愛期間的財產贈與,一經交付即完成贈與,贈與人要求返還,法院一般不予支援。

如果贈與的是車、房,如果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後,想撤銷贈與,要回房車比較困難。

如果一方認為給對方的錢是借款,應有借條等書面證據,法院可憑藉貸關係的證據,要求對方返還。

3.返還彩禮 三種情形應支援

還有一種較常見的糾紛,就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彩禮。彩禮是一種特定的婚前財產的贈與,可以看成是附條件的贈與。

「確定是否為彩禮性質,要考慮當地風俗習慣,一般不能隨意將彩禮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婚前贈與的財產。」

對彩禮的返還,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如果查明屬於下面三種情形,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3樓:熱心網友

女方是沒有法律義務償還的。

(1)但從道德角度出發,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2)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1、戀愛期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2、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可以起訴索回。

(1)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

(2)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戀愛是兩個人互相愛慕行動的表現。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定義,現代定義為無論性別的兩個人基於一定條件和共同戀愛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

擴充套件資料:

戀愛、結婚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1、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6、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14樓:找法網

如果男方是屬於自願行為的話,視為贈與行為,女方沒有義務償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九條 贈與人責任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贈與的法定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15樓:四哥有法說

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屬於小禮物,可以不歸還。如果價值較高的,應當歸還。

一、戀愛期互贈小禮物

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援。當然,因為小物件鬧上法庭的,也不多見。

二、戀愛期贈與貴重物品

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反目時,與上述案例如出一轍,可以起訴索回。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條件;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16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在談戀愛時,男方自願給女方花的錢,分手後女方有無法律義務償還?法律義務應當沒有,你們都是成年人了,都是自願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是可以要回去的,不成了就還給他,但是我國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啊,那要看你怎麼說了,如果她不還你可以通過第三方去索要,你要慶幸啊,相信天涯何處無芳草啊,緣分沒到而已,祝你好運

男朋友只想睡我會有什麼表現 60

18樓:唯一的愛在這

表現就是睡完了。就沒你啥事了。平時也不關心。等到想睡你的時候。花言巧語的又來了。從平時的相處是可以看出些端倪的。不過也不必太過緊張。以免產生誤會。

19樓:收購噸包編織袋

你一定要珍惜自己,有的事情一但發生了,也就沒什麼神密感了。你自己不珍惜自己,別人更不會珍惜你。當然也不是每個男人都這樣。你一定要通要過交往來看一個人的人品是否值得你去愛。

20樓:匿名使用者

男生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雖然現在未婚同居比較普遍,但是開房這種我感覺這種男生怎麼那麼不靠譜?如果愛一個人應該珍惜自己喜歡的女孩,而不是睡睡便便就去開房。

21樓:真與人為善

婚前絕對不可以睡在一起。你看那些隨便丟掉底線的人,男方劈腿了,就要死要活的。為什麼不堅守自己的底線,等到出事了才知道後悔呢?千萬不要相信任何承諾,凡是分手的哪個沒有承諾。

誰能堅守自己的貞潔到結婚,上天都會獎勵他的,這個獎勵就是一個幸福的婚姻。

22樓:小眼鏡

除了**的事情他會上心以外,其它的事情他就漠不關心,敷衍了事甚至躲避。

23樓:肖肖不說話

如果他只想睡你的話,除了找你睡之外不會主動聯絡你或是關心你,不會把你介紹給他的父母或是親戚朋友認識,不會帶你參加同事或是朋友的聚會,不憧憬你和他的未來,不說他對你們的將來有什麼打算,你應該會感覺的到。

24樓:匿名使用者

他想睡你,表現很多種,比如叫你去看電影,看的很晚。然後不讓你回家,說太遠了,就近

讓你們去睡賓館的,兩人睡一起了肯定有點事出來的。不過女孩子。還是要潔身自愛,關係不到還是別和他去開房。

對你自己不好的。如果懷孕了就麻煩了,受傷的是你,身體傷害也是你,你們沒結婚肯定不能要,所以就得墮胎,等到結婚哪步再同居才是最好的,他如果很晚叫你出去你不去呀,可以委婉拒絕的,白天和他可以一起出去逛的。或者去了,早點回來了。

對家人也是個交代。

25樓:匿名使用者

想睡你,就如圖所示,其他的不關心只關心你能否弄更加漂亮給她睡,和快點直接去開房睡!

26樓:草尖飛翔

這會從他的言行上體現出來的。他真心對你,他會處處考慮你的感受,對你體貼關心而不求回報。

27樓:街頭小鋪子

徵兆1、除了對你好,還對他通訊錄前

十個女生好,醒醒吧!你並不是他的唯

徵兆2、要求你一定要留那種髮型,穿

什麼衣服,介意你的身高體重,典型的大

男子主義+外貌控=負心男。

徵兆3、第一次見面就問號碼告白,不

答應立馬跟你就沒聯絡,比陌生還陌生,

然後就換一個人追,這種男人就是典型的

人面獸心型。

徵兆4、說一套做一套,不假思索地許

諾,卻從來沒實際做過什麼,虛偽的男人

除了他沒誰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相處久了,從彼此的朦朧感到相互瞭解,表面,內心,身體。兩個人交往必經之路,我覺得女孩子要對自己自重一點好,談戀愛,親吻都無所謂,但是捅破最後一層紙的話,有可能男孩子會對你產生厭惡感,因為你的全部他都知道了,就沒有新鮮感了,另一個他只是想睡你的話,你跟他很快就會分道揚鑣的,到時候還不得向別人哭訴你遇到了渣男。女孩越自重,約美麗。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了,現在我發現我跟他說話是愛理不理的,這令我和不滿意,我又沒得罪他,我該咋

兩個人在一起時間長了就這樣,別瞎想,問問他是不是想分手,如果不是就當他也像我們女生每月來例假一樣,偶爾鬧個小情緒 那你如真心爰他,先從關心他著手,問他有什麼煩心事,倆人互相關心,多溝通就好啦 這種人太小心眼,分了吧 妹妹你想多了,是因為你們太熟悉了吧,已經習慣成自然了,不要疑心重,會毀了你的愛情的 ...

喜歡女生一年多了,每天都會對她說晚安,,一年前突然有一天她跟我說了很多,大概就是說她喜歡的人要

能,因為她也特別喜歡你,但是她要求要上進還要多多關注她,瞭解她 照這樣子發展下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會慢慢的追到手,不過追女孩可不是這麼追的啊?既然她給你機會了,就不要放棄,一步一步的來吧,不要想的太多,失望就越大 我喜歡一個女孩,喜歡她1一年多了,追求一年多了,我追沒有煩她,今年我們路上碰到了,我...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了 這一年多我一直都很相信他 對他也很好 最近我發現他以前的女朋友老是給他打

告訴他,如果他們只是朋友,可以允許他們聯絡,實話實話 但是如果他們還很曖昧,而他又不承認的話 你確定他確實再和她聯絡 你應該認真對待 我覺得你可以再等等,好好觀察,然後心會告訴你應該怎麼做 首先別提信不信任,這個太定性!其次他們可能是有點小問題,他們可疑的舉動,確實你要鄭重其事跟你男朋友談談,光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