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錢我給借出去的,然後他又授權於我來打這個官司。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出的,法院把錢打給誰

2021-04-19 00:06:09 字數 1200 閱讀 5811

1樓:笨蛋白痴豬

1.若你被授權且是原告 那麼錢打給你

2. 若是律師 錢是打給原告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你把借出去的,你有責任收回來。既然是朋友的錢,當然是應該打給朋友了。不過朋友應該把你墊付打官司的錢,還給你。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借出去是真的你的名義,而且欠款芳給你打了借條的話,那法院就認為是你借錢給被告人,肯定法院把錢打給你啊

4樓:辛苦不流淚

簡單事情你們複雜了,你把錢借給別人自己是債權人可以起訴對方要求歸還就可以。同時你內拿你朋友的錢,容你又是債務人需要履行債務。沒有必要你替你朋友打官司費用授權太麻煩了。

你履行你的還款義務給你朋友。你做債主追你的債就可以。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借條,然後借出去的錢是幫朋友還賭博債了,才找我借的錢,如果我打官司這個錢可以要回來嗎?我有借條,然後借出去的錢是幫朋友還賭博債了,是

朋友叫我借錢,但交我把錢打在別人帳戶裡的,現在他不還錢了,我該怎麼做?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錢恐怕很難追回來。當今社會這種人很多的,我的1萬多元也是和你一樣,不過我的有叫他寫借條,所以要去法院才能把錢拿回來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通過借貸關係起訴朋友,如果你朋友並不認可借貸關係,則可以向你打錢的人以不當得利主張權利。

1、借款合同並不一定要把錢交付給借款人,實際中也存在指示交付的情形,也就是說,存在交付給其他第三方的情況,只要借款人認可該交付行為,你依然可以向借款人主張還款;

2、如果借款人不認可該借款行為,則你可以向付款人以不當得利主張權利,因為對於出借人來說,其認為支付的為借款,如借款人對該借款不予確認,則出借人存在「打錯」款的情形,收款人存在不當得利的情形,出借人有權向收款人主張。

8樓:xx傻魚

哪有不還的道理,你也有責任,怎交了這個朋友!借錢前先想想這個人值不值得我借給他,他人品怎樣? 現在他真想賴,如果錢少那就算了,買個教訓,並跟他斷了聯絡。

如果數目大的話,想想有沒有證據,採取適當的辦法討回來。祝你好運…

9樓:我凌殼

那種錢是追不回來的。就當拿錢買了個教訓。除非他那天良心發現想還給你了。當今社會這種人很多的。

借出去的錢怎麼要回來,借出去的錢怎麼要回來啊?

回答1.說出一個強有力的理由 2.反向向他借錢,借更大的錢 3.喚醒他的自尊 4.暗示或直接找到他有關聯的第三方去還錢 更多7條 首先我覺得很多人都有這個毛病,對於朋友不好意思張口,尤其是碰到了錢這個問題,我覺得你要這麼想,你要錢是很正常的事,因為在他遇到難題的的時候,你幫助了他,現在你遇到難題,他...

好心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報警真的有用嗎

借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 的職責,應當向法院起訴。有用的話,還有那麼多感欠錢的嗎?借錢的憑據有吧?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報警有用嗎?如果金額較小,又不構成詐騙,那麼在碰到老賴的情況下,報警沒用。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償還責任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

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了,真是快急死了

借出錢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啦?首先你應該想到的是走法律途徑不要蠻幹。嗯,保留證據。然後諮詢律師看看應該怎麼走程式。要懂得保護自己,不要亂找一些什麼催收平臺。有收據並且已經過了還款期限的話建議起訴。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有欠條還好說,沒欠條又沒證人急也沒用。有沒有轉賬記錄,或者借條?如果對方確實沒錢也要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