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結婚半年後發現男方在婚前患有腦部疾病要離婚,南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禮嗎

2021-04-16 22:50:43 字數 1053 閱讀 7940

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你好,您的問來題屬於《婚姻自

法》的範疇。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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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李右丞

如果已經結婚來登記並共同生活,自女方bai提出離婚的,無需退還彩禮du,但如果男zhi方因為支付彩禮導致生dao活困難的除外。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樓:夏津耳聾助聽器

可以找一下當時的媒人約談一下,一般應該是不退的

新婚姻法的頒佈後,舊婚姻法時候結婚的人如果要離婚,需要遵循哪套法律呢?

4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什麼時候結婚,離婚的時候都應該按照新的婚姻法解釋三執行,婚前的個人財產永遠都屬於個人財產!婚後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配!

5樓:如意星雲

新婚姻法頒佈後,雙方辦理離婚的法律依據,以新婚姻法的解釋為準。

6樓:王利鋒

適用新法

另: 違法行為發生在舊法實施期間,且連續到新法實施後被查處,以查處的時間為準,不溯及既往。

7樓:憤怒的善良人

根據法律適用原則的規定,需要使用新出臺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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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彩禮屬於饋贈,如果沒有了關係在法律上要退還的,不過可以考慮退一部分。如果幫到你請及時採納。未婚生子生了個女兒,現女方19歲,男方20歲,雖然現在年齡還不能領結婚證,但是可以辦酒席,男方這邊 人家在為自已女兒做立做打算呢,叫你兒子和她一塊打工吧,畢竟有小孩了,唉!自已還是個小孩呢怎麼能分擔起做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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