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傷害,被派出所帶走,但是又被放了,還會再抓我嗎

2021-04-16 00:58:58 字數 4198 閱讀 2790

1樓:方維

涉嫌故意傷害,被派出所帶走,但是又被放了 把你放了是因為沒有證據不足。如果證據充足,那麼你涉及要被刑拘的。證據不充分的話是不能拘捕你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明確規定,刑事拘留適用範圍是:(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不予立案的條件:1沒有犯罪事實:

(1)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發生

(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3)犯罪事實沒有證據證明

‍ 2、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據《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刑訴法》15條、130條規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

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2樓:遼寧郭健

第一次打架可以定為是打架鬥毆,可以拘留你;

但,第二次你是正當防衛,是他主動找到你打你,你屬於正當防衛,警察沒有理由因為第二次打架拘留你,更構不上故意傷害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看完後,兩點感受,第一你挺能打架,估計在派出所掛名了,第二你懂些法律流程

建議:找出證人證明你沒踢,找不到,最好還是直接與」受害人、證人「接觸下,目的:錄音 證明事項:

不是你造成的。這步如果成功了,你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了,拿給警察,警察不會立案的,你也沒事了。

輕傷其實很微妙的,可刑、可民、可治安。呵呵,關鍵是看你自己怎麼把握。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亂簽字和按手印!!!

看了你的經過!記住你先期的供述:"不是我打的!"這樣會對你很有利~~~

現在屬於證據不足缺乏第三方證言和你的供述,只有被害人指認,無法印證就無法遞交檢察院公訴你追究你刑事責任,如果卷宗遞交檢察院,檢察院也會反覆的稽核該案的證詞、證人……你要咬住自己的供述!!因為對方有輕傷,私下和解最好,但也不承認是你打的~~儘快解決!否則一旦證明你踢了他的手,把你拘押了,就會很被動,後果很嚴重的!!!

5樓:匿名使用者

1 把你放了是因為沒有證據不足。如果證據充足,那麼你涉及要被刑拘的。

2 你不需要找證人,第二次打架就說明了他的手不是你踢的,只要他承認打過第二次,承認第二次你沒還手,那麼就能說明他的手不是你踢的。

3 證據不充分的話是不能拘捕你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明確規定,刑事拘留適用範圍是:(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不予立案的條件:

、沒有犯罪事實:

(1)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發生

(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3)犯罪事實沒有證據證明

2、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據《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刑訴法》15條、130條規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1:你雖然涉嫌故意傷害,但對方提供的證人與本案有厲害關係,不能作為第三人、因此效力降低;把你放了,就是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提起公訴。2:

你無需尋找證人、也沒必要讓他撤訴;現有證據不支援你涉嫌故意傷害,因此不會再拘捕你。3:派出所和輕傷的那個人,沒有再找到其他的證據,更沒有理由拘捕你。

沒讓你籤傳喚證,**適用的是口頭傳換的簡易程式。在派出所,他讓你簽了輕傷鑑定通知書,這只是告知、不是確認;你無需為此擔責。這是一起刑事(自訴)案,你不必多慮,在家耐心等候法院傳票,對方會因證據不足而難以勝訴。

7樓:帥123憶幻

記住!你最好也找一個證人!還有千萬不要承認!

罪行比較輕,第一:證據不足,第二:這樣的小事一般警察不會管這麼多的!

除非那人告你!不然派出所不會輕易拘捕你!放心!

總之我還是建議你一句(你最好也找一個證人)!以防萬一!

真心希望你平安無事!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簽了鑑定書就說明你認可了輕傷,也坐實了是你把人家打骨折的事實,不管是不是你,你已經簽字了,跳進黃河洗不清了。你看嘛,到時候他們一定會找你私了的。估計這人在派出所有點關係。

要是你不賠錢,人家馬上就可以直接抓人了。傳喚證你沒簽,誰能證明你上次去了派出所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有人證明你踢他手了,但是你說你沒踢他手但又沒有證據。如果第一次就骨折了應該直接來找你去醫院了,怎麼可能在打一架,況且你第二次都沒還手。 你真的沒有踢他手又怎麼會有證人來指證你??

10樓:華夏正義

您好,嚴格來說構成輕傷,即予以刑事處罰,但是你要是積極賠償或者協商的話,就會免於起訴,調解結案。如果不是打群架,一般是不需要證據的,所以如果你們協商不好,不積極賠償的話,至少派出所還會拘留你十天左右。請綜合考慮。

11樓:胥家人是矣

不會 這個首先要看你的人際關係哈.你知道的.還有他的人際關係如何?

現在這個社會.法還有作用嗎.你好好去拉哈關係.

說說.如果兩人的人際關係都不行的話.那就要看事實了.

你可以從他地二次找你去推脫.

12樓:匿名使用者

傳喚證是辦理治安案件時候用的,他們採用的是口頭傳換,所以不需要開傳喚證。

如果是刑事案件就要開傳喚通知書或者是拘傳證。

對於確定不了是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的案件,一般先以治安案件辦理。

對於以後會不會刑拘或者逮捕你,就看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的結果怎麼樣,如果有了有力的證據,肯定會對你採取強制措施的,至於找到什麼證據這些都是保密的,等到法院**的時候你就知道了。

這之後應該還會對你進行傳喚,

13樓:

證據不足,不予立案。

如果對方追究你的責任還需要傳喚你。

14樓:柳葉尖的微風

刑事律師解答:如果鑑定是輕傷,再證明是你所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從你的描述來看,應該是證據不足不起訴。

如果能夠和他協商,給他點補償,儘量私了。否則一旦他提供的證人證明你踢了他的手,把你拘押了,就會很被動,他私了的價碼也會更高。

15樓:匿名使用者

很顯然那人的手不是因為打架所致,法律也會公正的。

16樓:戈律公益諮詢

應該是證據不足,缺乏第三方證言和你的供述,只有被害人指認,證據之間無法印證。

我朋友被刑事拘留後放出來了,請問他還會再被抓進去嗎?(是派出所放人的)

17樓:張進

先搞清楚人被放出來的原因。如果是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參與了打架,一般不會再抓他。如果是取保候審被放出來,則不排除還要把他抓起來。

18樓:風兒

這個要看對他的處罰確實是什麼,在關他的時候應該都會給他看處罰決定書吧?他應該是收到「拘役」,是刑罰的一種,一般是一個月以下的,所以,他很可能是已經執行完畢,不需再進去了,但是這個一定要搞清楚處罰決定寫的具體是什麼!

19樓:匿名使用者

是取保候審;還是雙方簽妥了協議,不追究其法律責任釋放的?假如是取保候審,在期間你朋友不可以有任何違法或犯罪行為,要不是就會被抓回去看守所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經偵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當然不會在被抓了。如果只是取保或監視居住出來的,還是要經過刑事審判的。

縱橫法律網 周春律師

2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啥事

縱橫法律網 徐元巨集律師

22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取保候審?如果這樣的話還會**審理,具體要看**判決結果。

縱橫法律網 秦佳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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