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朋友訂婚了,沒結婚前女方要求男方買樓房但房子的名字必

2021-04-12 03:01:04 字數 6323 閱讀 4328

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到談婚論嫁的地步 由於新婚姻法的出臺 在房子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是很合理的啊 這樣專 也算是給屬媳婦吃了一顆定心丸 也是給婚姻買了一份保險吧 但是不能因為在房子加了女方的名字 結婚以後女方無顧忌的做出一些傷害老人和對家不負責任的事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沒有經濟的許可下…不能亂花錢。

結婚前女方要求男方買房子,並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下兩人的名字,如果是你會同意嗎?

3樓:

這個屬於個人偏好或者取捨吧,不涉及法律,主要看雙方感情和意願。

房產證加名字,屬於出自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

尤其是婚前購房加名字,房子按照當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屬於購房者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加上對方名字,則視為共同財產,一旦無法結婚的情況下是存在財務風險的。而且房子對於普通人來說是一筆重要的財產,這個需謹慎。

尤其是結婚前全款購房的情況。

還有一種情況,可以把這種贈與作為附帶條件的贈與,即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可以雙方做個協議公證。不過無論是否附帶條件,該贈與行為都會導致如果離婚分割財產的話,要按照共同財產來做分割。

4樓:匿名使用者

……謹慎點好,這年頭利用婚姻騙錢的太多了。我的意見是,誰出錢(或者誰出的錢多),房產證上就寫誰的名字。

5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買房 女方裝修

一般都是這樣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在我們這邊很正常,也屬於正常要求吧。如果女方家裡是獨生子女,我們這邊是可以考慮一起出錢買的,如果家裡有一男一女兩個小孩,那麼女孩結婚的時候肯定是男方出錢了,因為家裡另一個男孩結婚的時候錢都得家裡自己出。

7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缺乏安全感,很正常。如果你不介意,能寫下兩個人的名字,但可以約定份額。 你佔99%,她佔1%。

如果你介意,可以跟她說清楚。或者要求雙方共同出首付。

8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我找最便宜的樓盤,付最低的首付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同意,但出資人必須是你或者你的父母,這樣離婚時法院不會給她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男的,必須同意啊,不然會跑了的,哈哈,其實因人而異的,你的問題只是你的問題,不同的人不同的處境,不可同日而語,也不能當作是一個問題,別人的選擇不是你的借鑑,

11樓:小咪鼠a文吉

如果雙方出資可以,否則,不會同意,因為這意味著如果離婚房產雙方各半。o(∩_∩)o哈哈~

12樓:鷺島小律

視情況,如果是真愛,會同意,畢竟女方把自己的大好年華都放在你身上,你給她點安全感不是應該的嘛?

13樓:匿名使用者

讓女方家陪送車輛和傢俱,電器就可以寫

14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自己全款買的不加。

貸款買的可以加,以後必須共同還款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同意,男人就該照顧女人,天經地義!

16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寫她名字,她出錢了,還是賣給你了,誰知道她以後會不會跟別人跑了,現在女的都愛慕虛榮,喜歡人傻錢多的男生,兄弟小心被騙

17樓:乀殤

如果感情很堅固的話,我會同意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會的,畢竟結婚後要一起生活,不然人家白跟你過呀

19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玩笑話!她總以為她是天上掉下來的仙女,即便是仙女,都不可能完全不可能這樣做!規矩道德**都說不通

20樓:寶哥為您服務

結婚了,就不要在意那些東西。寫男方名字就行了。

21樓:正街

如果感情真的很好還是可以考慮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絕不會同意的,憑啥

23樓:zdk愛

同意,人和人的不一樣,看你怎麼理解,你的顧慮就是怕過不到一起房產糾紛,她的想法就是你要是不好好的人家將來也有一部分。說的不好見諒

男方父母買按揭房,結婚女方要求房子加名字,男方父母不同意,懷疑女

24樓:超級女漢子

當你肚子一bai天一天變大,甚du至現在只有兩三個月zhi就要生了,dao就說明你手上的回籌碼並不多,而且自答此之中男方的角色很重要,但一直都是聽你說你怎麼樣夾在中間難做,因為解決問題的關鍵點你沒有把握好,所以你就只能這樣一直難受下去!

25樓:匿名使用者

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個人覺得雙方都沒有錯,但是這樣的情況可能會不好生活,個人認為最幸福的問題,莫過於得到雙方父母的祝福,

男女雙方準備結婚了,女方要求男方買房子,而她不掏一分錢,而且要求房產證上還必須寫上她的名字,

26樓:天枰午後蜜茶

領結婚證前屬於個人財產。加名字的話名義上已經屬於共有財產了。而且如果有貸款的話,即使沒有加名字,婚後還款的情況下所有還款部分也屬於共有財產。

如果全款的話,且女方還是要上產證的話,房款可以由父母賬戶支出,對應以後特殊的情況。個人經驗,僅供參考。

27樓:小袋子偶吧

你好題主,按照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沒領證之前屬於個人財產,女方沒有權利要求男方在房產證書上籤署她的名字除非男方自願,不過我想婚姻是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建議可以跟她好好談談這個問題,如果三觀不合的話對於婚姻還是多點考慮為好,畢竟一套房子哪怕勉強領了證以後也是個心裡疙瘩,對於雙方都是個矛盾點,如果只為圖財那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畢竟買房的積蓄肯定也是題主家庭付出的比較大的財產,也要為自己的父母著想下。

最後祝福題主生活開心、事業亨通。如果滿意麻煩採納,謝謝。

28樓:無聊答答題

結婚以登記結婚證為準,在登記之前一方買的房子,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你把登記結婚的日子和買房的日子作為證據保管好,以後有事說得清。

29樓:佳和人力死光光

這樣的話你可以要小心了,只要你跟他領了結婚證這房子是有她一半的財產權的哦。如何戶主不是你的名字或是你的父母,房產你沒她的分了(話說回來了感覺這女得有點看中你的房產你可要三思了別到最後雞飛蛋打)

30樓:為愛而恨的男孩

呵呵,按照現行法律,領取結婚證之前,算是婚前財產,建議你換個女朋友吧

31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如果不加上女方的姓名,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債的,女方只能分割結婚之後還款部分及相應增值部分的房產。如果是用男方的個人財產還款的話,女方就不能分割該套房產。如果是用女方的個人財產還款,女方可以主張其還款部分及相應的增值部分。

房產證是房產權利歸屬的證明,在房產證上新增姓名的行為屬於不動產權利變動行為,具有公示公告的物權效力。房產加名之後,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所有人發生變化,如果沒有載明份額的話,就是共同共有。對於共同共有財產的處分,一般是一人一半。

但在司法實踐中,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對房產的貢獻、結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實際

32樓:匿名使用者

她太認真了,根本沒有愛你,如果真的愛你的話,不會那麼認真,你真的喜歡她就把她名字放進去,她也是給自己一個安全感。

33樓:匿名使用者

按現行法律,如果在你們結婚前,你沒有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朋友的名字,那完全屬於你的婚前財產。但如果你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女朋友的名字,就算沒結婚,是否也算共同財產呢。至於以後兩人結婚後分開,如果你很愛自己的妻子,也是願意與她平分房產,願她過的更好的。

3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想想吧,還沒過門就給你個下馬威,以後你有的受了?,也不一定主要是你願意就好

35樓:勤奮的

婚姻是雙方自願的事情,可是為什麼要附加一個條件,假如是我,寧可不結,也不附加任何條件。

36樓:k良許

可以呀!那女方準備什麼了?準備買車?還買家電?

3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 可以

寫 但是你也可以拒絕 畢竟這是你一個人出的錢 如果女方也有出錢的話那是必須要寫名字的!看你們怎麼分配吧 如果很愛有錢不在乎這些 可以寫 女生也是要個保證 但是你覺得不開心也正常……畢竟這是你一個人賺的錢買的 可以跟女方討論 比如她出了什麼才可以在房產證上寫名之類的

38樓:小白芽芽樂

這是彩禮也要房子也要啊 這麼會算計你捫心自問這樣的女人該娶嗎?

男方結婚前買個房子,,在結婚前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如果有問題離婚的 話怎麼分

39樓:不可衣試

現在這種問題確實比較多。

按照婚姻法,如果你在婚前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如果以後要面多離婚,那就屬於共同財產,將會平分。

但是,如果這套房子是你父母全資付清的,切記,讓你父母保留好收款收據,以證明是其全部支付的,如果有這些憑證,以後就算離婚,那麼這套房子法院判下來也和女方沒有任何關係。所以說這個收款收據非常重要.(望採納)

40樓:匿名使用者

我這裡婚前買房加女方名字結不成婚她還會分

41樓:匿名使用者

有雙方的名字就是屬於雙方的共有財產,離婚了要分一半給他。不要那麼傻,這樣

子你會一輩子被綁著大腿,有什麼不愉快就跟你鬧離婚,離婚了損失的是你父母的血汗錢啊。如果是你自己賺來的錢我不多說,你們兩口子怎麼過怎麼好。可你父母的錢,為什麼要分給她?

跟你父母有多大關係?希望你在做決定的時候先想想你父母,一輩子容易嗎?建議房子還是填你父母的名字,以後他倆老不在房子還不是一樣是你的?

那房子就是繼承的啦,跟女方沒有任何關係了。

42樓:宇宙度

加上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平分,不管是婚前加還是婚後加。不加就是你婚前財產。

43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是這樣的:顯然這不屬於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可請求法院庭外調查。如果排除夫妻間其他的重大過錯。房產屬於男方

44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的房,是你父母付的全款,那就留下憑

證,能證明房款全是你父母付的。如果產證上只有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父母贈予你的房產,是你個人的,如果你同意加名字,這就得算分她一半了。離婚後這個房子有了你老婆的名字,她也要拿錢。。。

另外再問一個,她沒付錢,為啥要加名?實在不行,你把房子的名字改回你父母的名字唄,這樣大家都沒有房子背在身上。。她也沒理由要求加名到你父母的房子上吧??

結婚前女方要求男方買房買車,女方的要求合理嗎? 100

4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太不合理了,結婚不單是兩個人的事還是兩個家庭的事,男方為什麼要出這麼多呀!我認識一個人,女的定親要了31800,買東西**等要了20000,男方全額買的一百三十平米的樓房和所有的家電,以及房屋裝修,這女的還向男方要車自己上班開,試想現在誰沒父母,女方父母年齡大,難道男方父母就容易嗎?我覺得她嫁的不是那個人,而是他的錢!

可悲的女人,我覺得如果自己掙不出來,要再多你也保不住!

46樓:匿名使用者

站在長久的方向看,你女朋友的要求很合理,要求買房子,我想你們應該沒有房子對嗎?而且你們有能力買,為了將來你們能有個安定的窩我覺得女方要求是合理的,不過買車嘛我覺得就不太合理了,首先問你們必須要用車嗎?要知道一年養車護車的費用可不小的,一般情況是先買房,車倒是可以不買的,這個你可以和你女朋友商量下,如果真心想在一起這些還是可以商量的,我覺得你有能力的話買房吧5萬彩禮給吧,反正說實在的5萬也不多,女孩子真想和你一起生活的話那就是最大的財富了,恩朋友祝你們早點結婚,早點幸福

47樓:no別拿愛開玩笑

其實不需要買車的,有個婚房就好了,最起碼的家總要有的。

車子可以結了婚以後再買,兩個人一起努力拼搏得到的東西一定比結婚之前就有點要有意義的多了。

只要真的愛對方的話就不要為這樣的小事影響到你們的感情了,根本不值得!相信你們的家長也會體諒你們的!

48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不怪你 也不能怪你女朋友 因為現在社會的現象就是這樣 女方要求房子也很正常 畢竟結婚了都想有個自己的家 這是每個女孩都會想的問題 只是有的女孩會放在心裡 車子我覺得你們可以結婚以後再買 兩個人一起賺錢爭取 患難夫妻才是真正的夫妻

男女朋友訂婚月後,女方跟男方相處跟訂婚前大不一樣,女方悔婚,退還彩禮,男方為此要死要活,甚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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