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愛著人,分手後我們還要天天在一起工作

2021-04-10 14:24:06 字數 3016 閱讀 4055

1樓:匿名使用者

把注意力集中到工作正事上,或者轉移注意力,培養其他愛好充實自己。老闆就是老闆,劃清界限。

如果以上做不到說明你內心還不夠強大,那就最好辭職唄,免得糾結。祝你生活如意

2樓:紅箋小字訴心意

換個工作吧,既然天天面對是一種折磨,那麼就離開去療傷吧。如果他在乎你不想讓你離開的話,你辭職他肯定不會同意的,這樣也可以試探一下他的心。如果他直接批准了,那你也可以安心的離開了

3樓:匿名使用者

誰提出分手誰道歉複合,如果長時間這樣,必須離開。

4樓:匿名使用者

做自己工作份內事,問心無愧就好啦,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做自己的事,讓別人想去吧

深愛過一個人,分手後,還會再愛上另一個人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復很難,畢竟與曾經制

深愛過的那個他(她)有過美好的回憶,而分手後再重新愛上另一個人一下子會有點難度,只不過需要時間罷了,隨著時間的流逝相信你會慢慢愛上另一個他(她),曾經深愛過的那個人就將他(她)埋在心底吧,此時最重要的是好好的愛現在的這個他(她)

祝你們幸福!

6樓:匿名使用者

很難,而且會發覺這個人不好,那個不好!

看來看去還是沒有自己以前的那個好!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真的找到起一個你經驗試著去嘗試一下.我真的不適合任何一個人.我會給所以的人帶來不幸.~~不值得~~

莎士比亞說過:"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不能做敵人,因為彼此深愛過." 那做什麼最合適!!

8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

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

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

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

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

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一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當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時, 她/他會甘願為他做任何事, 從不會計較犧牲和付出多少, 即使賠上時間青春學業甚至性命也不相干, 只要能跟她/他心愛的人在一起, 一切的犧牲也都值得。 這種熱切的渴望我很明白, 可是人們總經常忘記在愛情的國度裡, 從來都沒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這回事。 一個人要是愛你,那麼即使你甚麼也不做,他/她也會一樣的愛你; 要是他/她不愛你,即使你做盡一切, 將一切也奉上,他/她也不見得\

分手了不可以做朋友,以為曾經彼此傷害過,分手了不可以做敵人,因為曾經彼此深愛過,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做最初的自己,並祝對方永遠快樂!相信他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10樓:春天如畫

做陌生人,一別兩寬,各安天涯!

如果曾經深愛過一個人,分手後,又愛上了另外一個人,這樣算是花心,還是正常的。

11樓:嘿嘿撒旦哎

正常,你曾經包括現在都可能不是真愛,而是對方的好讓你感覺到他(她)可能愛你,你就誤以為自己也就愛他(她)了,因為你覺得你們在一起很幸福!如果這次還不是真愛,你還會遇到別人的!採納哦

今天女朋友跟我分手了,但是我們彼此深愛著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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