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中的必須條款有哪些,什麼是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是什麼

2021-04-10 05:49:58 字數 3082 閱讀 4656

1樓:搜狐焦點

如果你經歷過買房,那麼你一定曉得除了購房合同外,還需要協商簽訂一些補充協議,而補充協議的產生可以防止一些事後糾紛的發生。作為一個買房新人,你是否知道哪些條款是補充協議中必備的呢?

一、貸款辦不下來,責任認定

簽了合同付了鉅額首付,貸款卻下不來,房子買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嗎?責任由誰承擔?這些需要在補充協議中提前約定好。一般來說,貸款失敗原因有三種:

1、開發商原因:購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2、銀行、政策等原因:購房者可無責解約;

3、購房者自身原因:可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付款方式,無法繳納餘款的,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產證辦理時間

購房合同中通常不會寫明辦理產證的時間,一般開發商會在交房1-2年後辦。如果急著拿到房產證,可以在補充協議中約定產證的具體辦理日期,並註明賠償責任,比如:在交房一年內不辦好房產證,賠償房價的百分之幾等等。

另外,因為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無法辦理,開發商需要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三、公攤面積比例和位置

由於公攤屬於隱性面積,一些開發商就只告訴業主一個籠統的大概數字,然後在裡面動手腳,這導致公攤糾紛時有發生。對此購房者在補充協議中應當約定好公攤的具體數字,並註明公攤的具體位置、面積大小,特別是對於公攤變更的情況,約定得越詳細,對購房者就越有利。

另外,贈送面積可能佔用了公攤,比如頂層樓臺、一樓庭院等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贈送。

四、物業問題約定清楚

包括物業公司及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繳納金額等,都在補充協議上詳細約定好。需要明確的是,開發商和物業是兩個不同法律主體,按規定,物業公司應該由全體業主通過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但現在一般做法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物業公司或者選擇與其有業務關係的公司,業主如果不滿意,可在入住後通過業主大會表決更換。

五、退房責任

按照法律規定,以下情況購房者可退房: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房屋質量瑕疵;房屋質量問題嚴重;開發商單方變更規劃;銀行按揭失敗;開發商沒拿到預售許可證;開發商遲遲不交房;開發商遲遲不辦房產證;合同無效……

對此,可在補充協議中做詳細規定,比如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原因,開發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什麼期限內把房款退還。

六、交房標準

精裝修的房子一定要明確交房標準,具體到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顏色等等,儘可能避免高階、進口等模糊詞語,以免開發商偷樑換柱。另外,可以在補充協議中約定,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購房者要到現場檢驗,簽字確認後再進行覆蓋。

除了上述的六個條款外,一些開發商承諾買家的「優惠」也最好全部寫入協議中,比如面積、學校學位、停車位等等。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3-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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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在購房的時候會十分關注簽訂合同,但卻忽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開發商和購房者根據雙方實際情況,對購房合同內容進行的補充。對於很多沒有購房經驗的新手來說,補充協議怎麼寫是個大問題,其實主要關注這7個條款即可!

一、不動產權證辦理時間

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是不會寫明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間的,大多數開發商都是在交房1-2年後辦理。如果購房者對比較在意這個問題,最好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具體日期,為防止開發商違約,還要註明相關賠償責任,如在約定期限內,開發商沒能辦理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應按約定對購房者進行賠償事宜。

二、約定貸款失敗怎麼辦

有的購房者可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簽訂了購房合同,卻沒能申請下來購房貸款。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一般來說,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約定如下內容:

1、如果是因為銀行審批或者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貸款失敗,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約定;

2、如果是因為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不成,購房者可申請退房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是購房者自身原因,可先和開發商進行協商解決後續款項問題,如無法繳納剩餘房款,雙方解除購房合同,但購房者需承擔違約責任。

三、公攤面積大小

在很多購房合同中,開發商在公攤面積的部分,只會寫出一個大概的數字,後期卻很可能在這上面做文章。由於公攤面積的大小和位置實際上屬於購房者需要用錢買來的隱性面積,所以購房者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約定清楚公攤面積的具體大小和位置,而且還要註明如果公攤發生變更的情況該如何解決,避免日後因此而發生購房糾紛。

四、註明交房標準

關於交房標準這一點,毛坯房的要求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質量問題,精裝房則需要格外注意,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到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顏色、材質等等,儘可能避免名牌、高階等含糊不清的詞彙,不利於購房者驗房對比。

五、約定退房責任

如果交房時,出現以下的情況,購房者一般可以要求退房:合同面積與實際面積相差超過3%、房屋主體質量出現問題、開發商私自變更小區規劃、非購房者自身原因導致銀行貸款失敗、開發商沒有銷售許可證,或者遲遲不為購房者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等。為了更好地約束開發商,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做好詳細的約定,比如責任的承擔方,如何退款等問題。

六、開發商的口頭承諾

在購房者下定決心購買房子前,往往會被開發商的口頭承諾所吸引,比如說周邊的交通、醫療、教育等配套十分完善,但如果不將這些口頭承諾寫入補充協議,這些都只是開發商的噱頭。因此提醒購房者,開發商的承諾應當白紙黑字落實到紙面上,一旦實際情況與購房合同內容或補充協議內容不符,可據此要求賠償。

七、明確物業管理問題

如果是新小區的話,前期都是由開發商指定物業進行合作,或者自己有物業公司進駐,但無論怎樣,購房者都要明確物業公司是哪個,資質如何,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和具體繳納標準等等。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10-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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