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挽回前男友,分手原因是我動不動耍脾氣說過好幾次分手,最後他答應了分手我後悔找他他不回頭了!然後說

2021-03-30 15:33:26 字數 6606 閱讀 4916

1樓:侯勁鬆最帥

你想挽回他一定要改正自己的小脾氣,不能動不動就發火,這樣不僅影響雙方的情緒,長期可能還對自己身心健康造成危害,並且向他道歉。這樣應該可以挽回的

2樓:薇薇狗是寶寶

他沒說錯啊,和好會很累。你那麼作,確實很讓人心累。

3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是你作過頭了,別人厭倦了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4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5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6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9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10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感情戀愛分手, 10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12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3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4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5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16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17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18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19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20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1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2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3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24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談了五年戀愛了,可是為什麼會突然分手?是真的沒有感情了嗎?

25樓:小琴

只要你們心裡都有彼此,只要你們彼此信任,只要你們願意相信愛情,一切都可以是完美的.it is love that has two strangers be***es acquaintances.(愛情將兩個人由陌生變成熟悉)這是因為什麼?

因為愛情想讓你們把彼此的距離拉的更近一點.完美的愛情不求情意綿綿,但求天長地久.希望你們能珍惜你們之間所擁有的感情,完美的愛情需要你們自己創造,我也希望能擁有一份這樣的愛情.

我想你可以,可以用你們彼此之間的信任創造出讓旁人羨慕的愛情劇本,一切事物的完美與否.在於你個人的決定與看法.我能說的只有這些, 希望你幸福快樂..!

你先淡定 你先給她一些時間讓ta冷靜下來! 人的感情和情緒是隨著感情變化的。 ta要是真愛你、就算吵架吵得在凶、ta還是會想著你的!

你好好和ta談談 就解決了 你可以帶著小禮物去找她 然後承認個錯,分析一下自己錯在哪些地方! 你要主動說自己這不好那不好 而且以後要對她多好多好 直到讓ta都覺得她自己內疚 先 最好能把ta打動 然後再把ta逗樂! 你看情況、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你再給ta來個緊緊地擁抱、來個深深的吻 記住 不要給ta壓力 把ta都開心就可以了!

談了4年的戀愛,最後分手了,我內心放不下這份感情,怎麼辦?求解心結。

26樓:匿名使用者

從責任上說,她把第一次給了你。你對她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不一定要結婚,但必須考慮

另外你對家裡也要有責任,如果她嫁給你,對你家裡確實好嗎?父母會喜歡她嗎?以後會處得來嗎?如果處不來吵架,你該怎麼處理?這些都要考慮。

最後從堅持的角度來說,沒什麼事情是渡不過去的。怎麼說也是你們倆的事,如果你們都堅定了是彼此,就沒什麼好害怕的,家裡只是給你參考意見給你施壓而已,不可能真正決定你們的走向。

最後,能告訴我下巴家是什麼意思嗎?我好給出具體的方法,謝謝

27樓:王傑遜

看得出你是一個比較重感情的人,但是相愛和相處時兩回事,有些事情不能強求,可以去看看她是否願意複合,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沒有所謂的面子,如果爭取了沒成功,也一生無憾了。

如果願意複合當然更好,如果不願意,那就珍藏這段美好的回憶,祝她幸福!有時候在適當的時機放手也是一種對對方的真愛,祝你開心!

28樓:天蠍

最重要的你沒有說啊,分手理由,不想分手就應該儘可能的挽留住她啊,女孩應該是愛你的,希望你能用真心和真愛再次打動她

29樓:匿名使用者

分了就不要再複合了,你跟我情況很相似,多點找身邊的朋友去玩一下,豐富自己的朋友圈自己的生活,過段時間就會慢慢淡忘了,最重要的是,重新找一個自己值得去追求的妹子

林心如和林志穎為什麼分手 戀愛故事和感情評價

30樓:浪咯哩咯兒浪

個人觀點:

因為林心如是女強人,事業心重,而林志穎想找的是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

。所以分手。

林心如和林志穎的戀愛故事

林志穎,20歲,對林心如一見如故,就是林志穎喜歡的型別,大眼睛,笑臉很甜。她,18歲,跟林志穎協作了第一部,也是唯逐一部電視劇。戲終時,他們的愛情悄悄開始。

那時的林志穎,7張唱片銷量全球打破1000萬張。而林心如,事業才剛剛開始。

林心如不喜歡車,不喜歡男人太孩子氣,不會為了男人轉變自我。就算是這樣,他們在一起電有3年,卻因為間隔,因為聚少離多,各自忙著各自的事業,一個在內地,一個在臺灣,碰面的機遇很少。情感緩緩淡去,直到沒有愛情。

個人情感評價:就是性格不和,在一起是因為當時二人都不夠成熟,時間長了發現對方不是自己等的那個人。沒愛了就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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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相愛的兩人分手了,沒有誰對誰錯,只是你們真的不合適。相處久了,才會發現兩人生活習慣不一樣,興趣愛好大相徑庭,彼此的性格也是不合適。所以選擇分手,再彼此牽絆下去,只會越來越減輕對方在自己心裡的分量與好感。

這一路走來看到過很多人的愛情故事無疾而終,才慢慢發現能一起走到最後的人,他們都有著相似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正因為這樣,他們能夠比其它人更包容和理解對方,也願意為對方去改變自己來更適合彼此。或許這就是愛情長久的祕訣吧。

有些愛情走不到最後,無關對錯,只是真的不合適。

31樓:匿名使用者

個是俊男,一個是美女,林志穎和林心如當初到底為什麼分手?最近兩人一起到《康永當家》做節目,終於透露了箇中內幕: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距離。

唯一承認的戀情

儘管當年「雙林戀」盡人皆知,但當事雙方卻從沒有承認過。如今事過境遷,兩人終於大方地承認了這段曾經的「地下情」。如今無論對於「雙林」的哪一方來說,對方都是自己唯一承認過的戀愛物件。

說起兩人的相識,林心如笑著說:「我第一次拍電影,同戲的男主角就是林志穎和金城武,拍完後很自然地成為朋友啦!」主持人蔡康永問林心如,她覺得林志穎和金城武誰更帥時,林心如「舉賢不避親」地回答:

「憑良心說,當時真的是林志穎比較帥,因為當年的金城武還沒有**,不像現在這麼有魅力。」她還誇獎林志穎變得成熟了,「他已經拋掉了偶像包袱,卻仍然保有赤子之心」!在林志穎心裡,林心如佔著怎樣的地位?

羞澀的林志穎自己不好意思說,但林爸爸卻有一回不小心說出了他的祕密:「這麼多年來,林心如是他唯一帶回家的女友!」

分手依然是朋友

林志穎和林心如到底為什麼分手?林志穎的說法是:「當初彼此都長年在內地拍戲,因為距離的關係而分手。

」林心如則說:「主要還是因為當年我們兩個年紀都還小,我當時只有21歲,個性不合就分開了。」至於分手後又能做回朋友,全虧林心如,她笑說:

「分手後還是我先打**跟他問好的哦!」

雖然分手了,但兩人顯然並沒有「忘情」。多年前林心如出寫真集,林志穎現身獻花;最近林志穎出新**,林心如則送上大花籃祝賀。在《康永當家》上,林志穎雙手奉上自己的新**給林心如,但林心如卻淘氣地問他討腕上的手錶,林志穎立即二話不說摘下手錶並幫林心如戴上。

林心如甜蜜地說:「就當是你今年送我的生日禮物好了!」原來兩人分手多年,林志穎依然年年記得佳人的生日,從來不會忘記送禮。

「雙林」皆有新生活

在《康永當家》上,嘉賓張兆志不斷「敲邊鼓」,問兩人有沒有機會複合。林志穎和林心如卻異口同聲地回答:「像現在這樣當朋友很好啊!」

雖然在節目的最後兩人大方擁抱,但這似乎只能證明愛情真的已經成為過去。如今「雙林」都有了各自的新生活。林志穎致力於賽車,併成立了自己的車隊和室內設計工作室,事業越做越大,身家據說已達數億,其經紀人夏玉順曾說:

「早在周杰倫被叫『周董』的13年前,林志穎就已經是不折不扣的『林董』了!」而林心如的身邊,則一直纏繞著緋聞男友唐季禮的名字。如今兩人各忙各的,就算一心巴望著抱孫子的林志穎爸爸很喜歡林心如,他也不得不承認:

「他們兩個要有未來,恐怕得等奇蹟出現!」

我想挽回前男友,該怎麼跟他聊呢,想挽回前男友,跟他聊天時你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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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跟前男友和好,但是他說怕我了。(原因是我多次跟他說分手,最

既然他也想和你在一起那很好辦呀!首先跟他說明我不需要立馬就可以跟你和好了,知道以前傷他心了。既然傷到了那就需要時間來療傷,然後自己反思自己傷他的種種事情,然後用你自己的實際行動來溫暖他的傷口,千萬不要用嘴上來說不會在傷你了什麼樣的話 想跟前男友和好但是他怕我的性格還是那樣沒能改變,但是其實不是性格的...

跟前男友分手是我提出的,原因是家裡人不同意,過了一段時間想他,說我們和好吧,他沒同意,後有也有見面

如果你想和好 就要主動去找人家 畢竟是你傷害人在先嘛 如果不想和好 就不要招惹了 沒有家裡人祝福是不幸福的!既然家裡不同意,就算了!想只是暫時的!如果你解決不了家裡人的問題,就算和好了又怎麼樣?自己想清楚要怎麼辦然後自己做決定吧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是註定不會有好下場的。自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