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感情不合,現在要離婚,關於財產的分割,我想知道具體的法律法規

2021-03-30 15:23:30 字數 4083 閱讀 1567

1樓:傻得流鼻涕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分,如果有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一方或者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樓:侯

房產證上是你和你妻子的,那麼應當平分。但對此房屋你父母給的,你有足夠證據證明是歸你自己所有的,那麼你可以得到19萬的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該房屋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但不是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房屋登記在你們二人名下,這屬於你父母對於你們的共同贈與行為。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去網上看一下《婚姻法解釋三》

父母為子女購置用於結婚的住房,如果其宣告只歸其子或其女所有,這套住是不會涉及財產分割的。

夫妻一方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所產生的孳息(如房租)和溢價款(如升值)只歸所有權者。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19萬是不是全款買下來的房子,如果是全款,則提供證據證明是你父母的錢,那麼就不存在分割。如果是貸款的,看夫妻期間雙方已繳納了多少貸款。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19萬並不是房子的全款,房子有貸款婚後一起還貸,看夫妻期間雙方已繳納了多少貸款。

老婆想和我離婚,法律法規有什麼可以保護我祖宗遺留下來財產不被分割

7樓:金語律言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8樓:知道可可西里

那又不是共同財產 不分割

法律114116我們感情不合我想離婚

9樓:蔡傳寶

等到時間慢慢的過去了,你忘記了現在的苦楚,也許回頭想想,這何嘗不是另外一種幸福了?最後的留給明天好麼? 希望能幫到你,採納哦,

我現在和我老婆感情破裂,準備離婚了,但是對財產分割這一塊意見不合,我想諮詢下這個問題,可以在**問

10樓:

很榮幸為你解答~

如果說,兩個人意見都不合的話,可以諮詢律師和法律人士,按照法律來劃分財產~

歡迎採納~

1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婚姻法有明確規定,如果在婚前財產是男自己一人置辦的,如果婚後離婚,這部分財產女方是沒有權利分得這部分財產的,婚後兩人共同置辦的財產,離婚後女方有權利分這部分共同置辦的財產!你現在的這個種問題:要看這些家電是不是你婚前自己置辦的,如果是你完全可以要回來,如果是婚後兩人共同置辦的,那女方是有權利分的哦!

我跟妻子感情不合沒性生活了,我想離婚,妻子不願,我該怎樣申訴,財產應該怎麼樣分割

12樓:sans妹妹

一般來說能協議離婚是最好的,好合好散!各不相欠!實在不行就實行家暴,性,※虐待打到她自己要離…(不建議如此極端做法)。可以起訴離婚,婚前財產各歸各,婚後財產各分一半。

13樓:2008的春夏

去法院起訴離婚,婚姻續傳期間共同財產各佔一半。

14樓:檸檬cc喃梅泡泡

和我結婚,啪啪啪,滋滋

夫妻感情不合,如何離婚及進行財產分割

15樓:四目半妖

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公有財產有哪些。

第二,離婚理由,比如你發現對方有外遇,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申請離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財產會多一點。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誰撫養,撫養方自然會多分一點,同時沒有撫養權的要付給對方撫養費用。

第三,如果僅僅是感情不合,沒有子女,正常離婚的話,那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平分。

1.是實物分割,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經估價後,夫妻的很多共同財產如分割了就容易影響其使用價值,所以為了不影響財物的使用價值,在各財物價值基本均等的情況下采用實物分割的方式。

2.是價金分割。通常夫妻兩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財物,或者財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後其使用價值降低、消失,那麼可把該財物變賣,對所賣得的價金進行均分。

3.是**補償。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後,需補償另一方相當於一半的**。

另外給你補充一些: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一、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財產。

1、工資、獎金。這裡的工資、獎金,是廣義上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現實中基本工資只是一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有時還有實物分配,這些構成了職工的個人收入,當然,在一些企業或外資企業中,存在著一定比例的高工資、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制權等。

這些收入都屬於工資性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根據《婚姻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自然人可以買賣**,持有公司股權(包括非上市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一人公司)、設立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成立個體工商戶,從事承包、租賃生產經營,這些都屬於生產、經營、投資範疇。但是需要特別注意兩點:

第一,一方在婚前就開始進行的生產、經營和投資行為持續到婚後獲得收益,收益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第

二、婚後一方以個人資產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如果夫妻間沒有相應約定,那麼由此產生的收益也是夫妻共有財產。

3、夫妻用雙方的合法收入共同購買的財產。夫妻用上述共同的收入購買住房、汽車、**等也是夫妻共有財產。

二、繼承或受贈與所得的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來的財產,受贈與得來的財產均為夫妻共有財產。

在工作中要注意《物權法》、《婚姻法》的特別規定,《物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特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婚姻法》第二條也規定: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的時間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死亡的時間,我們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

甲乙為夫妻,後甲死亡,甲遺有房產一處,沒有遺囑,乙於兩年後和丙結婚。三年後甲的繼承人辦理繼承手續,依照法律規定甲的遺產由乙繼承,現在乙和丙對該繼承物是否構成共有?依照上述法律規定乙繼承的遺產是乙的個人財產,案例中雖然乙在和丙婚後辦理的繼承手續,但是取得甲遺產的效力要追溯到甲死亡之時,所以該繼承物不屬於乙和丙婚姻存續期間繼承所得,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而是乙的個人財產。

三、其他合法收入。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軍人名下的部分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

四、當區分某項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出現困難時,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就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

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典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

「凡無證據證明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夫妻共同財產。又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鑑於夫妻具有家庭關係,這種共有屬於共同共有。

我與妻子由於感情不和現在想要離婚,家裡沒有什麼財產,就是有一套住房,女方想分割一半的房產。由於房子

16樓:北京劉輝律師

屬於你個人的財產購買,房屋屬於你個人所有。

我老婆因為感情破裂和我離婚,但是他要求我支付20萬賠償金,如果走法律程式,回如何判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要求支付20萬元,需要相關的證據予以支付,如果沒有證據支援,法院是不會支援要求男方支援20萬元的賠償款的。

18樓:烏盟人在海南

**有什麼賠償金?你老婆想錢想瘋了吧?只能分割你們的共同財產

1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是夫妻存續期間創造的財產兩人平分,看你夫妻期間有沒有創造了四十萬財產

20樓:巫妖王再怒**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有過錯一方應當少分 你老公所謂賠償金於法無據 法院應當不予支援

21樓:張海軍

他要20萬就給20萬憑什麼?這是由法院來判決的。

22樓:紅蘋果啊啊

會把你們的共同財產,各分一半

我和妻子結婚月因感情不和分居,現在離婚向我要6萬的賠償費,我們沒有孩子,請問合理嗎,還有是他出軌

聽說過分手費,離婚費應該是過錯方在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會少分點,這個理由明顯不合理。當然,這個是個人意願的,有的人主動放棄財產這類的,當然如果搶的分,願意給的就給,不願意也不行,你們要協議好。協議不好只能上法庭解決。從法律上來講,就跟三樓上說的,是不合理的。但是從感情上來講,卻是合理的。理由 1 六...

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合,現在我們都要離婚。可是她在外地,我去找他也不肯回來,他什麼都不要,這婚怎麼離

對方不到庭,可以依法缺席判決,包括離婚案件但因為對方不到庭,你必須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達到離婚的法定標準,並且就財產與小孩撫養提供確切證據.即能夠讓法官下判.這種一次判離一般為3 6個月 如果沒有達到離婚條件的證據,則可以採取在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之後再次起訴離婚的做法,一般第二次就可以判離了.這種通過...

現在要離婚,關於支付協議如果在離婚後,不支付撫養費,找不到人怎麼辦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 30 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