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專業律師朋友幫忙解答。已結婚三年,由男方出資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但房產證上單獨寫的女方名字。請問

2021-03-22 00:24:20 字數 4720 閱讀 1930

1樓:李偉鑫

房產寫著你的名字就是屬於你的不用怎麼分配!

2樓:亞特蘭大

女方是分配人,但南方拿得出購房付款依據那有點麻煩

婚前買期房,婚後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有財產?

3樓:上海笙銘律師

1、如果首付款和按揭都是男方用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支付的情況下,產證登記在男方名下,就是男方個人財產;

2、如果產證登記在夫妻的名下,不管誰出的錢,不管什麼時候買的,都是夫妻共有

4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期房還是現房,看房產證上的名字,歸屬產權。

關於公務員房、婚前財產、二套房的一個問題。不復雜。煩請專業人士予以解答(引經據典最好),非常感謝。

5樓:匿名使用者

1 房子資產按契稅單日期算的。b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a不算的.因為是11年初拿到了b房的房產證;過一陣才去辦理a房的房產證.那你房產證上日期和契稅單是11年的.

2 在你辦理完a房的房產證之前就買好c,是算買第二套.因為a還沒備案登記.

3 你等a到了可過戶年限之後,把a賣掉過戶更名都辦利索,然後再去買c,算第三套..房產幾套是按登記記錄的.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望能小小幫到你

婚前由女方父母購買的房子,結婚時男方是住女方的房子,離婚時男方有權分房嗎?

6樓:解憂

婚前女方父母購買的房子是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結婚時男方住進去了也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算在分割的財產中。

結婚七年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說法不存在,新婚姻法中規定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樓:h豬

1、婚前財產不因結婚轉化為夫妻

共同財產。

2、原來有八年後轉化的規定,已經被取消了。

3、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前財產如無特殊約定(如離婚分給配偶等)永久屬於房產證上所有人,即使婚前財產有貸款,婚後共同還貸,房屋所有權也是婚前所有人的。

ps:您的房子不管誰住,只能是您的,與您的配偶無關。除非,您在房產證上新增他的名字!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是女方婚前購置的,那房子只能算女方的個人財產,與男方無關。因此離婚時該房子不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之列,男方也無權要求分割該房子的產權。至於你提到的:

結婚7年屬共同財產。舊婚姻法的確有這一點,但不是7年而是8年,新婚姻法生效後,這一點不存在了。

9樓:廖勝林律師

1.如房子是女方婚前購買的,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2.如房子的女方父母在孩子婚前為其購買,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3.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除非通過出讓、贈與等法律行為改變財產的所有權主體,婚姻存續時間長短是不能影響財產所有權歸屬的;

4. 個人財產的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等歸屬於個人,所產生的孳息也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毋需平分;

5. 婚後所支付的按揭款在夫妻財產沒有特殊約定情形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平分。

10樓:

此房屋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與男方無關,即便離婚,男方也分不到錢。

關於你說的七年以後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法律是沒有相關規定的。你儘可以放心。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這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是女方個人婚前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2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看一下新婚姻法,上面有你這個問題的所有具體解釋和說明,我給你上傳。

13樓:作顧擰經

房產物權以登記為準,你這種情況,完全是你個人財產。

14樓:fly我愛的人啊

就是說在結婚之前,一方買的房子,而在結婚過後再離婚的時候,另外沒房的沒有權利去分割這個房產。除非你們結婚過後她把你的名字加在了房產證上面,否則你沒有權利分割,再說了她父母給她買房還不是結婚用的,也就是說只是他們一個投資的行為,沒有具體的目的。

15樓:未來滴專代律師

女方婚前財產,男方無權分割,另有約定的除外。

16樓:不懂就問吧上帝

男的沒權力分房,你那是父母贈予的房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男方,先生,你別做夢了,咋光想好事呢,

如果你是女方,別怕,他分不走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男方,我想抽你。就這點志氣。

19樓:永緣的愛

房子沒你名字就不是你的,不過在意這些幹什麼,你真的愛她嗎?

律師老師,你好!我想請教的是關於房產證改名的問題,比較複雜,煩請耐心指點,幫助我脫難,謝謝!!!

20樓:張律

去公證處辦個公證吧

要麼就是你姐姐將共有產部分贈與給

要麼就是她放棄該房產的份額所有權

這樣你的房產就是完全屬於你的了

你可以自由轉讓了

至於少花費來去掉名字

我沒辦法,你自個造的孽,自個承擔後果

21樓:匿名使用者

一、我國房產是實行強制登記的國家,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準。你姐和你都是房產登記人,當然與你共有這套房屋,無論她當時是否出資。

二、你現在想在房產證上去掉你姐的名字,說直接一點是你想一個人獨佔這套房屋,這當然要徵得你姐的同意。如果她同意簽訂贈與合同,並經公證即可到房產登記部門重新更改登記;但如果她不同意,你就只能出錢買你姐的所有權。

三、姐弟之間親情難得,有話直說不要耍小聰明。

22樓:南京馬律師

贈與取得房產,在出賣時還是面臨著繳稅的問題,如果你和你姐姐應該是按份,在轉讓前份額才約定,你可以搞一個買賣合同,約定你姐姐僅佔有1%的產權,然後約定一個對價,如果你姐姐願意把房產給你,這個對價也是無需實際支付的,這樣,可以按照對價來繳納稅款,數額相對來說很少!具體你可以到當地房產局諮詢一下。

關於房產的相關疑問,煩請解答為感。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存在合理不合理問題,關健是你是否同意。

我和一個朋友于09年12月共同買了一套房,因為特殊情況,房產證上只寫了他的名字。我想問,現在能不能

24樓:皇家禮炮

你和你朋友之間有沒有協議約定,或者證明你出資而且非借款

急!!!婚前雙方共同支付的房產,房產證為一方姓名,婚後可做公證嗎? 50

2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涉及到婚前的財產公證還是有必要做的,不過這個你不覺得有損夫妻感情麼?

建議在結婚後到房產局加名字,加上你的名字這樣會具有更大的權威性!(夫妻之間一次性付款的且產證已下均可免費辦理)

現在鑑別是不是首套或者二套房的標準是以家庭為考核範圍(包括未滿18歲子女),所以婚後即使房子沒你的名字再次購房也會按二套算!

希望能幫助到你!

26樓:time王作龍

即使沒結婚,合同上也可以有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不是夫妻共同共有,是按份額擁有的。別說是兩個人,就是多個人也都可以,只是在合同最後一頁或是第二頁上會註明有幾位房主,各佔百分之幾。你必須先拿到你交錢的證據,否則這房子和你就沒有關係了。

幸虧沒寫他媽的名字。

27樓:哈爾濱公證處

你的情況,可以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具體約定該房產各自的享有比例。

28樓:匿名使用者

您這是結婚還是投資啊

婚後買房首付女方家人出資部分怎麼證明屬於女方一方?

29樓:正商觀察者

當事人可以參照以下規定蒐集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30樓:匿名使用者

十二萬,數目不小,最好通過銀行轉帳,這樣萬一有糾紛也好調取證據,公證最好是購房前做。

請律師或者學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1 不是非得請律師,請律師大部分時候就如同找 只是有些程式和手續需要請專業人士來代辦而已,如果你自己懂或者你的朋友懂,就不必請律師,至於律師的費用要根據各個律所自己的規定,沒有確定的收費標準 起訴費用,要根據你的訴訟標的額來確定,法院有具體的標準和公式,可以計算一下,如果按照簡易程式處理,訴訟費還可...

關於房產的繼乘問題,煩請專業人士解答

首先,跟你分析一下你父親的財產。你母親去世後,原有的那套固定住房屬於你父母的共有財產,你父母各佔一半,因此,那套房子在你母親去世後由你和你父親平均分配,也就是說你佔1 4,你父親佔3 4,接下來根據 婚姻法 解釋三 詳見該解釋第十條 再結合你所說的情況,你父親為你購置的房屋可以認定為你父親的個人財產...

麻煩請專業勞動法律師給予意見。本人先在這裡謝過了

1.工齡認定,知識青年下鄉的時間,也認定為工齡的。2.但對於工作單位而言,公有制的工廠,被承包之後,就屬於個人經營,不屬於受僱傭範疇,所以不認定工齡。3.不過你可以看看,你父親承包之前的工齡,有沒有被原工廠買斷。也就是說,在承包時候,工廠有沒有一次性給予經濟補償。如果給予經濟補償後,再承包工廠,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