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的官有多大據說包公的官沒那麼大,他到底是多大的官?

2021-03-05 12:03:20 字數 6100 閱讀 3345

1樓:匿名使用者

包公在廣東做縣令的時候,是正七品

包公做開封府尹的時候,是正四品

包公最高做過副宰相,應該是從一品。

2樓:童無忌

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後進為龍圖閣直學士。

包拯(999年5月28日-2023年7月3日),或稱包文正,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肥東人),中國北宋**,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後進為龍圖閣直學士,故後人亦稱「包龍圖」,卒諡孝肅,贈禮部尚書。其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

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第五殿閻羅王。其黑麵形象,亦被稱為「包黑子」、「包黑炭」。

3樓:匿名使用者

包拯(999—1062),天聖年間進士,歷任:大理監事、建昌知縣、轉和州稅監、天長知縣、端州知州,遷殿中丞、監察御史。後任於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2023年任樞密副使。

其曾擔任的最高職務是樞密副使、從二品;樞密院相當於當時的***,屬於**決策機構。當時的宰相相當於總理,而王爺是貴族,太師則相當於國務卿。論政權,宰相大;論地位,王爺大;論關係,太師大。

老包權利並不大,但是敢做敢為幹負責任,所以皇帝在一些事情上也還算支援包拯。

4樓:葉彭聲谷蕊

以前的開封府府尹相當於現在最高人民法院 所以包青天那個時候應該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但那個時候府尹大部分包括了公 檢 法

但也區分 比如大理寺相當於現在的檢察院!

據說包公的官沒那麼大,他到底是多大的官?

5樓:匿名使用者

包公即包拯,歷任大理寺評事,建昌知縣,天長知縣,

端州知州,殿中丞,監察御史,三司戶部副史,天章閣建制,知諫院,還有很多地方官,之後得罪外戚被調出京任河北都轉運史,加龍圖閣直學士,後被調回任開封府尹,右諫議大夫,三司史,他任的最**職疏密副史相當於副宰相,病倒在府衙終年64歲

6樓:匿名使用者

他的官不斷的變化。請問你要幾年的?

包青天他當過最大的官是什麼官?

7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的是官至同知樞密院事(又叫樞密副使),以樞密院掌管軍政。

包拯(公元999-公元2023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漢族。出身於官僚家庭。生於北宋鹹平二年(999年)。

天聖朝進士。後卒於位,諡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

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

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在民間信仰中,包公是陰間的審判官之一。

宋景祐四年(公元2023年),任天長(今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今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裡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

為懲治**,自慶曆四年(公元2023年)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

皇祐二年(公元2023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

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納施行。

嘉祐元年(公元2023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兩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於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面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們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稱呼他為「包待制」。

宋嘉祐六年(公元2023年),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聞於里巷。」朝廷贈官禮部尚書,有《奏儀》十五卷傳於世。諡號「孝肅」,包公故里合肥市建有「包孝肅公祠」。

8樓:百度使用者

包拯(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蘆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聖五年(1027)進士。

中進士後,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期間長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於鄉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長(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裡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

為懲治**,自慶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

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

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納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於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於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面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們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稱呼他為「包特製」。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用閻羅比喻包拯的鐵面無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朝廷贈官吏部上書,有「奏儀」十五卷傳於世。

包青天(包拯)的官位

9樓:匿名使用者

包拯是北宋著名的諫臣,曾任御史中丞、三司使、樞密副使等職,而北宋時期的御史中丞職責:專掌監察、執法,為 從三品級別;三司使職責:均衡財政收支;樞密副使職責:

專司「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以及「侍衛諸班直內外禁兵,招募閱試遷補屯戌賞罰之事」為 正二品級別 。

包拯最開始做的是大理評事,然後出任和州監稅,後來獲授天長知縣,而後當了一任知府然後到京城做了監察御史裡行,也就是御史。相當於中紀委。

包拯做過最多的官其實是轉運使,各路的轉運使。路相當於現在的省一級,轉運使是正式的差遣,每一路設一個轉運使,轉運使作為征討大軍的糧餉官,也是地方及新徵服地區的財物運往朝廷的督運官,後演變為路級財政長官,機構稱轉運使司。

他還有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具有監察**的職責。相當於現在的第一副省長,監管財政,後勤,紀委等。

任地方官時,包拯也善於體察民情,興利除弊,因而頗有政績。任京東轉運使時,他曾巡察各地訪問貧困冶鐵戶,並據實情申報轉運司,豁免了這些戶所欠的官鐵,同時又鼓勵有能力者開爐冶鐵,發展生產。

包青天還**過宰相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等人。任御史中丞時,包拯又先後**利用職權賤買富民邸舍的張方平及「在蜀燕飲過度」的宋祁,使朝廷罷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職。由於包拯敢於**權幸,當時社會上出現了「包彈」的諺語,世人凡見官吏「有玷缺者,必曰:

『有包彈矣。』『包彈』之語遂布天下」。

10樓:匿名使用者

嘉祜四年(2023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

嘉祜七年(2023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諡「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出身於官僚家 庭。生於北宋鹹平二年(999年)。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 戲曲裡,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這不符 合曆史實際。

事實上,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包拯長大後,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 劾包拯「素少學問」。

這裡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 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 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 更合適、恰當的官職。 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二十九歲時,終於考中了進士甲科。

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後,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水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

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決定辭職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種封建孝道,受到家鄉人的稱道。近年,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 由於家鄉父老的勸告,包拯才離開家鄉,離開父母靈地,到天長縣(今安徽天長)任知縣。

這時,包拯已是四十歲左右的中年。康定元年(2023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廣東肇慶)。端州出產一種有名的硯臺,叫端硯。

端硯每年要向朝廷進貢。由於當地官吏和豪紳等層層加碼剋扣,端硯的產量雖多,卻變成了百姓的沉重負擔。包拯下令豪強官吏,不得**,只能按規定數量,向朝廷進貢。

而他自己,直到離開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硯。 或許由於包拯這種鐵面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於慶曆三年(202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後,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

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與朝政,並且可以對於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

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並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慶曆六年(2023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

不久,包拯先後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體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後,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又曾到陝西解決運城(今屬山西)鹽業問題。

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鹽稅法令,以便利於商販經營鹽業。 出色的工作,利國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2023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而無權。

包拯又叫包待制,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議。

可惜的是,兩年之後,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並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2023年)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2023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

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嘉柏七年(2023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

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諡「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他晚年在家裡立了一塊石碑,上刻《戒廉家訓》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非吾子若孫也。

"他的事蹟長期流傳民間,過去**、戲曲多取為題材。元雜劇已有《陳州糶米》等作品。以後流傳日廣,形成豐富的傳說。

遺著有《包孝肅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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