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人屬於殘疾人

2021-03-04 08:12:00 字數 5513 閱讀 7938

1樓:北京中聖暉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我國殘疾人的認定標準是以社會功能障礙為主來確定殘疾,87年定為五類、95年暫定視力、聽力、言語、智力、精神和肢體等六類殘疾標準。不影響日常工作和基本生活,

一、六類殘疾標準

視力殘疾標準

l.視力殘疾的定義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手術及其它**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解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

2.視力殘疾的分級

盲: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強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1.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

聽力殘疾標準

1. 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經**一年以上不愈者)。

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但辨音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往兩類。

2.聽力殘疾的分級

本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聽力喪失經**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語殘疾標準

1.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經**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

言語殘疾包括: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往兩類。

2.言語殘疾的分級

一級指只能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者;二級指具有一定的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0~3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一級,但不能通過二級測試水平;**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3l~5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二級,但不能通過**測試水平;四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言清晰度在51~7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但不能通過四級測試水平。

智力殘疾標準

1.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於一般人的水平,並顯示適應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痴呆。

2. 智力殘疾的分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肢體殘疾標準

1. 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痺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痺後遺症

後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農、洗漱、進餐、入廁、寫字。

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l. 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 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 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 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 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 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 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 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 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

《注》: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 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精神殘疾標準

l. 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廢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症;

(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殘疾人的認定標準是以社會功能障礙為主來確定殘疾,87年定為五類、95年暫定視力、聽力、言語、智力、精神和肢體等六類殘疾標準。不影響日常工作和基本生活,

一、六類殘疾標準

視力殘疾標準

l.視力殘疾的定義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藥物、手術及其它**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解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

2.視力殘疾的分級

盲: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強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1.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

聽力殘疾標準

1. 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經**一年以上不愈者)。

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但辨音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往兩類。

2.聽力殘疾的分級

本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聽力喪失經**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語殘疾標準

1.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經**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

言語殘疾包括: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往兩類。

2.言語殘疾的分級

一級指只能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者;二級指具有一定的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0~3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一級,但不能通過二級測試水平;**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3l~5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二級,但不能通過**測試水平;四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言清晰度在51~7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但不能通過四級測試水平。

智力殘疾標準

1.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於一般人的水平,並顯示適應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痴呆。

2. 智力殘疾的分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肢體殘疾標準

1. 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痺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痺後遺症

後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農、洗漱、進餐、入廁、寫字。

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l. 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 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 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 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 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 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 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 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 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

《注》: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 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精神殘疾標準

l. 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廢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症;

(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請問 什麼樣的殘疾人可以考駕照

1 右下肢 雙下肢缺失的人員,但能夠自主坐立的殘疾人,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2 喪失運動功能的人員,但能夠自主坐立的殘疾人,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3 手指末節殘缺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 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殘疾人問愛情是什麼樣的,喜歡人是什麼感覺

我沒有bai交往過,不過我覺得 du愛情就是有甜有苦的zhi,看你怎麼對待愛情,以 dao及你遇到的人,專喜歡一個人就是即屬使只是看到他,也會很開心,希望他好,看到他開心你會比他更開心,什麼都會想到他,但是如果你希望得到他更多,但是他沒有迴應的話就會感到有點難過。殘疾人問愛情是什麼樣啊,喜歡一個人是...

殘疾人可以做什麼工作,殘疾人可以做什麼工作?

有很多不是體力活都可以做啊,文職類的,小本生意自己開店,網上開個小店面都可以,現在很多快遞店要招填單員,分類員,這些都是可以做的,還可以去殘聯找工作,只要你勤快,就可以找到工作。癲癇病不可以出去工做,在家可以做微商,家裡人能照顧一下,犯病及時能救助?現在四肢健全的正常人 想要月入四千都不一定有,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