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英語中最早的意義是什麼

2021-03-04 06:24:06 字數 1238 閱讀 3896

1樓:邴賢蘭雁

公民定義的界定「公民」的古希臘文為polites,源於polis(城邦),意為「屬於城邦的人」。該詞的英語為citizen,詞源亦為城市:city。

城邦在古希臘原本屬於城市範疇,意為有設防的居民點,而與不設防的鄉村相對立。直到公元前8世紀左右,城邦才具有政治意義而指稱國家。因此,從詞源來看,公民就是屬於城市、城邦和國家的人。

問題是,誰能夠成為屬於城市、城邦和國家的人?該問題在希臘文中的原意是「始分神物」:公民就是能夠進入神壇、參與慶典和享用公餐的人,引申為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共事務的權利的人。

在漢語中,原本沒有公民一詞,直到辛亥革命前後才作為外來語而由西方傳入。漢語用來表達該詞的是「公」與「民」的合成詞:「公民」。

在漢語中,「公」意為屬於國家或集體的人、公務、公共;「民」泛指人、人類或人民、庶人。因而二者合成「公民」一詞的詞義顯然與西文一致,也是指從事公共事務的人。

2樓:塞來福官嫻

在歷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現在古希臘的雅典和古羅馬的城邦時期。在這個奴隸制時期,在民主政治的雛形的基礎上,出現了「公民」的稱呼,也叫「市民」。古羅馬曾經頒佈過「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調整羅馬市民之間的關係。

歐洲封建制時期,奴隸制的民主共和形式消失了,公民的概念也就不再使用。西方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以後,公民的概念被重新提出,各國憲法普遍地使用了公民的概念。

身份界定

公民一詞雖然最早出現於古希臘,但公民的定義,卻是個眾說紛紜的難題,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言:「公民的本質猶如城邦問題,也常常引起爭辯;至今還沒有大家公認的定義。」[1]110那麼,公民究竟是什麼?

公民定義的界定「公民」的古希臘文為polites,源於polis(城邦),意為「屬於城邦的人」。該詞的英語為citizen,詞源亦為城市:city。

城邦在古希臘原本屬於城市範疇,意為有設防的居民點,而與不設防的鄉村相對立。直到公元前8世紀左右,城邦才具有政治意義而指稱國家。因此,從詞源來看,公民就是屬於城市、城邦和國家的人。

問題是,誰能夠成為屬於城市、城邦和國家的人?該問題在希臘文中的原意是「始分神物」:公民就是能夠進入神壇、參與慶典和享用公餐的人,引申為享有從事管理社會和國家等公共事務的權利的人。

在漢語中,原本沒有公民一詞,直到辛亥革命前後才作為外來語而由西方傳入。漢語用來表達該詞的是「公」與「民」的合成詞:「公民」。

在漢語中,「公」意為屬於國家或集體的人、公務、公共;「民」泛指人、人類或人民、庶人。因而二者合成「公民」一詞的詞義顯然與西文一致,也是指從事公共事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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