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面,什麼罪行是針對男人所規定的罪行

2021-03-04 01:04:26 字數 1538 閱讀 3875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立法目的和依據是為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回犯罪鬥爭的具體經答驗和實際情況制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刑法的基本原則。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你所提問的針對男性所規定的罪行,只是刑法分則中一些物件錯誤不能犯,是個別對犯罪主體做了特殊限定的罪行的情況。如**罪(我國只把男性作為**罪的犯罪主體,對於**婦女與幼女分別採取插入說和接觸說作為**既隨標準)。同理,還有一些權益也是女性所獨有的。

如《勞動法》關於女性產假的相關法律規定。

2樓:集報網

**罪、嫖宿幼女罪(指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行為)

刑法中規定的職務犯罪主要有哪幾種罪?

3樓:匿名使用者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關於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類:

一是**賄賂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罪,挪用**罪,**罪,單位**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鉅額財產**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

二是瀆職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洩露國傢俬密罪,過失洩露國傢俬密罪,枉法追訴、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34個罪名。

三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破壞選舉罪。

4樓:輪迴百態

修訂後的刑法規定,檢察機關管轄53中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劃分為三大類:**賄賂犯罪(第八章);瀆職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賄賂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個條文,規定了十二個罪名(394—396)包括:

1、**罪 2、挪用**罪 3、**罪 4、單位**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鉅額財產**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瀆職罪在我國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條規定了34個罪名。包括:1、濫用職權 2、玩忽職守 3、枉法追訴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員罪 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有七個: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訊逼供罪 4、暴力取證罪 5、虐待被監管人罪 6、報復***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罪。

5樓:閃男幫手

刑法中規定的職務犯罪主要有**、**、挪用**、鉅額財產**不明、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洩漏國家祕密、枉法追訴裁判、私放在押人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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