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男方家說彩禮錢拿存摺過來,不拿現金,請問這樣好嗎

2021-03-03 23:55:25 字數 4404 閱讀 1474

1樓:紫夜默默

一樣啊!到時候你取出來,再存到自己卡里,或者換成現金就好了。

2樓:將嘎哈漥姛

存摺可以丟失補辦,最好要現金。。

3樓:夏日的冰淇淋

沒什麼不好的,拿折更安全,隨時用隨時取。

各位姐妹們,你們結婚時,男方給的彩禮錢,是留給父母,還是結婚當天都帶到男方家去了呢?

4樓:優優

我們這邊,父母一般會拿男方給的彩禮去買嫁妝

5樓:難忘5月25日

我家這邊是彩禮錢帶回男方家,至於嫁妝是父母自己出錢買,每個地方的習俗不一樣,樓主是**人?

6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是不留現金的,為了兩家有面子,把男方的彩禮錢以女方家長的名義,買成物品送到男方當陪嫁品,這樣雙方都有面子

7樓:歲月無痕相思了

我感覺應該帶回去,這樣你到了婆家,一不會因為彩禮錢和家人發生矛盾,二,這樣你不會經濟太拘謹,三,在婆家和孃家需要幫助的時候你出手,會比較容易贏得好感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一定 看女方 女方說帶就帶 說不帶就不帶 帶多少都是女方說的算

9樓:mhq殤

都是給父母的而且是必須的。

10樓:fen.、想倪

有些地方的風俗不一樣,像我這邊是給父母的,像我老公那邊是在結婚當天給女兒帶回男方家去了。

11樓:d丶

不留給父母難道再拿回去?感覺不像你父母把你賣給了男方還給了人家錢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留給父母,也有帶走的

13樓:強大的射手姑涼

留給父母,要是帶到男方家被婆婆拿回去怎麼辦。

14樓:心的旅途

大部分給父母,一小部分留給自己做私房錢

15樓:熱情的你是假的

在農村主要用於置辦嫁妝,城市基本都是結婚後自己的零花錢,至於是否拿出來跟丈夫共享,那就看個人心思了

16樓:如此下去

肯定帶回去 父母又不是賣女兒 看來每個地方的風俗不一樣

17樓:理想心高命薄

父母留一些 自己帶走一部分當做私房錢

18樓:匿名使用者

留給父母就等於你父母把你賣了

19樓:

一個地方和一個地方習俗不一樣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感覺肯定是留給父母了

21樓:似奶天

這個問題各隨風俗.但根據道德標準來權衡.男女平等.兩人的結合是對人類的義務和責任.而非買賣交易

22樓:南山南

我小姨的是給父母,然後父母給她存著

23樓:匿名使用者

退一部分,留一部分給父母

訂婚錢和彩禮錢的區別

24樓:接親網

訂婚禮金,包括在訂婚彩禮裡面的。對於各個地方,對於訂婚禮金都有不同的習俗,但也有一些共性是可以借鑑的。比如,訂婚禮金給的金額數字都是比較吉利的;另外,金額的多少不重要,都是表達對愛情婚姻的一種寄託和尊敬。

結婚彩禮作為訂婚的必要支出,在女方同意的情況下,可視家庭條件給彩禮。作為我們這邊的北方小城,彩禮從6-15萬元之間不等,我既看到過有的給6萬元的彩禮,也看到過給15萬元的。不給對於女方來說,是不能接受的。

男方也應該明白,給多少最好和未婚妻商量再決定。女方可按男方的家庭情況勸說自己的父母的。

結婚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給彩禮。

訂婚禮金,這個根據地方習俗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訂婚禮金是屬於彩禮當中的一部分,可在訂婚是部分給,結婚再給等形式;也有訂婚時給禮金後,結婚時就不需要再給彩禮錢了。還有的地方會給兩萬八的訂婚禮金的說法。

25樓:尛瑈

訂婚錢:這個看每個地方的習俗吧,我們這訂婚宴長輩都會包見面禮,然後婆婆會把所有的見面禮(包括公公婆婆出的)都給新媳婦。

彩禮錢:這個就是看每個家庭的情況的,是由男方送去女方的聘禮:現金,存摺,首飾,不動產等等。

結婚彩禮錢歸誰?

26樓:華律網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結婚時的彩禮錢離婚歸誰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因為各地的風俗不同,所以給付彩禮後產出的結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區彩禮是給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區彩禮雖然給付女方父母,但在結婚後女方會將彩禮帶回與男方。給付彩禮的時間對彩禮的性質也會有影響,有婚前給的,也有婚後給的,所以對彩禮的性質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但由於結婚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具有贈與性質,所以一般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相對較小。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的可能較大。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九條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7樓:勤奮的

我是女的,父母要錢的話一般都是給兒子,千萬別給,好的父母不會要,給彩禮不如直接留給老婆自己不好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同地方不同風俗,但是有一點,雙方父母在兒女結婚過程中,都是要出錢的,共同幫助一個新家庭的建立。就你爸媽出的這12萬元,自己把它分成兩塊,兩萬買首飾衣服等,現在不夠,當然要再要點。十萬彩禮女方父母當然不願意動了,但是放心,這個錢女方父母一定會給她女兒的,而且除了這十萬元,女方父母還會再出自己的,給她女兒。

如果,你就碰上不懂事的岳父母了,不就十萬元嗎?但是,你媳婦一定會內疚的,你大氣點,以後的日子不就更和諧,更美滿了嗎。畢竟我們組建新家庭,不是指望父母幫我們支撐,而是要自己奮鬥,對吧。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29樓:心雪之夢哥

這個明顯是不合常理的。一般情況下,彩禮的歸屬問題大多是由男女雙方及家長商量後決定。不過大多數彩禮錢女方家長會花一部分為女兒置辦陪嫁物品,其餘會在結婚後,由女兒帶入新組建的家庭。

其實聽你簡單描述,還是能看出女方家長對你不是太滿意,才會如此刁難。希望你跟女孩是真心相愛。祝幸福!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人只知道孝順自己的父母,那不叫孝順,叫自私,以後對女方父母絕對不會好的,我是女方的話,趁早離婚,花錢娶媳婦應該的,你跟誰抱怨,你沒錢那是你無能,沒錢還要別人同情,女方陪嫁是人情不陪是本份,不是不陪嫁女兒,是對你不滿意,為啥給你?知道指不上你,還不如留著自己養老,明智之舉,

31樓:三省其身

既然是結婚彩禮錢,當然就要用於結婚了,談不上歸誰。

32樓:lethe樹葉

我跟你情況差不多,我

結婚,我有個後媽,她跟我爸還有個弟弟。我男朋友準備跟我結婚,彩禮錢是我開口要的十萬,其他的什麼都還沒算。我爸就想要這彩禮錢,說白了,留給我弟弟以後用。

但是我男朋友認為這個錢是給我的,我願意給他們就給他們,願意自己留著我們過日子就過日子。他的彩禮錢也是借的。我的覺得這個事情很簡單。

看女孩子怎麼做,給了女方父母,借的錢以後一起還。不給,就留著過日子用。我男朋友家條件沒有你好,但是明面上的事情他會做好。

這個事情不是你苦惱的事情,就算女孩子說以後債務不還,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思想肯定會改變的。這個事情是你死腦筋了。

3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結婚後應該是規女方所有的的,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的,

34樓:朱晨曦曉

十萬是屬於你們兩口子的,如果你們兩口子女方管錢那就都讓女方拿著,男方管錢就男方。一般這樣以後就是女方拿著了。怎麼還有這樣的公婆還要回去

35樓:匿名使用者

別結了,正常來說男方父母給的彩禮雖然說是給女方父母的,但是正常都是給夫妻倆人的,女方給陪嫁也是小夫妻兩個人的

36樓:一樣

肯定屬於女方父母的,以後如果你們鬧離婚的話,發院會叛財產糾紛的,

結婚時候男方給女方家彩禮錢買電器沒有用完,剩下的錢歸女方母父,還是歸新娘 新郞

你是男的嗎?氣量太小了,你彩禮給了女方,應該由女方決定。你給的彩禮錢,是給的女方家裡,怎麼分配剩下多少你最好都不要插手。汗,都說是彩禮了,歸女方,女方家長一般都會留給女兒的 這個沒有確切的規定,就看女方家父母是否通情達理,一般都是女兒自己保管 這麼小氣,你一定是男方吧。當然是女方父母啊!女方收到的彩...

談婚論嫁,男方給了彩禮,但是男方家人說女方難聽話,結果兩個人分手了,兩家也人鬧翻了,男方媽媽很橫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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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男方拿一萬塊錢的彩禮錢,我父母一分錢都沒有要,還倒拿三萬給我們,請問這錢是屬於共同財產嗎

只要是領取結婚證後的金額就是共同財產 屬於,因為這是你父母送給你們兩結婚時的禮物,屬於你們兩。但如果當時你父母強調或申明是給你們其中一個的,那又另當別論了。彩禮從法律上說是贈與 結婚的前幾年不算共同財產,以後算了。是的,從法律上說是共同的,希望你們手頭寬裕,是,因為你們是自願的,不過也可以打好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