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傳的適用條件是什麼,刑事拘傳適用的條件是什麼,拘傳與傳喚有什麼

2021-03-03 23:40:11 字數 820 閱讀 4781

1樓:齊品達真好吃

第七十四條 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需要拘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

需要拘傳的,應當填寫呈請拘傳報告書,並附有關材料,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第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出示拘傳證,並責令其在拘傳證上簽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應當責令其在拘傳證上填寫到案時間;拘傳結束後,應當由其在拘傳證上填寫拘傳結束時間。犯罪嫌疑人拒絕填寫的,偵查人員應當在拘傳證上註明。

第七十六條 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樓:招奇輝芮佳

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制力最輕的一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均有權決定適用。

刑事拘傳適用的條件是什麼,拘傳與傳喚有什麼

3樓:戚廣利

刑事拘傳的適用採取拘傳措施應具備三個條件:

1.拘傳的物件是法律規定或法院認為必須到庭的被告,或者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而作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人必須經過傳票傳喚;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適用拘傳措施,應由本案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提出意見,報經院長批准,然後填寫拘傳票,交司法警察直接送達給被拘傳人,令其隨票到庭。

如果被拘傳人拒絕隨票到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使用械具強制其到庭。

拘傳適用物件包括哪些,拘傳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拘傳是針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法院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法院派司法警察前置被傳喚人到庭參加訴訟。你是指的法院的拘傳嗎?什麼是拘傳,拘傳的適用物件是什麼 拘傳是指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

拘傳是什麼意思異地拘傳是什麼意思

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 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比如訴訟標的為贍養 撫育 扶養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間具有一定親屬關係,適宜調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於案件調解進行和合理解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09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

關於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制措施

拘傳並不是刑事強制措施,法院對於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後仍不到庭,經院長批准可採取拘傳措施。依據相關律法,對行為人的行為作出具體判斷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關於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