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好,可以改嗎

2021-03-04 05:17:12 字數 2500 閱讀 3136

1樓:天外智慧

憲法規定隨時可以改

公安局也不會在這方面與你較真的

它們更多的是為你著想啊

想想,改名之後有那麼多的事也要隨之改變......大多數的改名者都因為無法適應,有改了回去

這不是浪費了許多的精力、財力嗎

2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沒滿18週歲時改容易些,成年後改特麻煩,必要時需請律師。

如果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是不是可以改?

3樓:p軍團

姓名變更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稽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准後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

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 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好,想改,可是如果要改名字的話,是不是很麻煩?有改過名字的人嗎?能不能說說你們改名 10

4樓:鐥涘績鐨勨櫅鐖

沒什麼麻煩的,我從小到現在改了5次名字了 ,感覺沒什麼麻煩的,

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好聽能改名字嗎?

5樓:造物主人

凡是已滿16週歲的自然人一般不予更改姓名

除非有重大事由,比如說升遷,參軍等,可持相關材料報請有關部門審批

6樓:以止

可以改的。。理由都是人編的 。。可以告訴我你交什麼名字麼 個人好奇心比較重

名字可以改嗎

拿上戶口本,去當地公安局去改,改一個字要一百塊,記得買兩包煙去 18歲以後,名字是可以自己改的,要身份證就可以 不能了吧,都入戶口薄了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

現在還可以改名字嗎?如果改的話需要什麼程式呢,已滿18週歲了

從法律規定上看可以。按照規定,更改姓名時16歲以上都屬於成年人。第一,成年人以改名字首先得所在單位 學校 開證明,沒單位的街道社群證明,一般證明有你這個人即可,無需證明提出的更改姓名的理由真實。第二,攜帶身份證 戶口簿及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 分 局戶籍科提出書面申請,詳細說明變更姓名的意向...

孩子的姓名可以改嗎 小孩子可以改名字嗎?

您好,可以改的。根據法律 1 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稽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 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籤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當孩子成年以後,可以自行前往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