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交通安全法2019有哪些條款修訂

2021-03-04 05:04:44 字數 5421 閱讀 9640

1樓:刺客丶默殤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設施和人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國家權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業的一切船舶、設施和人員以及船舶、設施的所有人、經營人。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對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

第二章 船舶檢驗和登記

第四條船舶和船上有關航行安全的重要裝置必須具有船舶檢驗部門簽發的有效技術證書。

第五條船舶必須持有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 ,或船舶執照。

第三章 船舶、設施上的人員

第六條船舶應當按照標準定額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

第七條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無線電報務員話務員以及水上飛機、潛水器的相應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職務證書。

其他船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訓練。

第八條設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掌握避碰、訊號、通訊、消防、救生等專業技能的人員。

第九條船舶、設施上的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海上交通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障船舶、設施航行、停泊和作業的安全。

第四章 航行、停泊和作業

第十條船舶、設施航行、停泊和作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第十一條

外國籍非軍用船舶,未經主管機關批准,不得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和港口。但是,因人員病急、機件故障、遇難、避風等意外情況,未及獲得批准,可以在進入的同時向主管機關緊急報告,並聽從指揮。

外國籍軍用船舶,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批准,不得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

第十二條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必須接受主管機關的檢查。

本國籍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口,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告船舶的航次計劃、適航狀態、船員配備和載貨載客等情況。

第十三條

外國籍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或者在港內航行、移泊以及靠離港外繫泊點、裝卸站等,必須由主管機關指派引航員引航。

第十四條

船舶進出港口或者通過交通管制區、通航密集區和航行條件受到限制的區域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主管機關公佈的特別規定。

第十五條

除經主管機關特別許可外,禁止船舶進入或穿越禁航區。

第十六條

大型設施和移動式平臺的海上拖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進行拖航檢驗,並報主管機關核准。

第十七條

主管機關發現船舶的實際狀況同證書所載不相符合時,有權責成其申請重新檢驗或者通知其所有人、經營人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條

主管機關認為船舶對港口安全具有威脅時,有權禁止其進港或令其離港。

第十九條

船舶、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主管機關有權禁止其離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業:

一、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

二、 處於不適航或不適拖狀態;

三、 發生交通事故,手續未清;

四、 未向主管機關或有關部門交付應承擔的費用,也未提供適當的擔保;

五、 主管機關認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是哪一年

2樓:windy沐光

2023年9月2日公佈bai,自2023年1月1日起施du行。

《中華人民共zhi和國海dao上交通

安全法回》: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是為加強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設施和人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國家權益,特制定本法。

修改情況:

2023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將第十二條修改為:"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必須接受主管機關的檢查。本國籍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口,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告船舶的航次計劃、適航狀態、船員配備和載貨載客等情況。"

3樓:匿名使用者

《中來華人民共和

國道路交通安全源法》202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3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國有《海洋法》嗎?

4樓:蘋果旺旺小饅頭

截至2023年12月,中國沒有《海洋法》,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是為了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防治汙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

2023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23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

根據202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3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3年11月4日主席令第81號《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2023年11月5日起施行。

擴充套件資料

國際海洋法的修訂沿革:

國際海洋法又稱「海洋法」,國際海洋法是國際法的一部分,為各國所遵行,受國際法基本原則的支配。在人類歷史上,曾出現「海洋自由論」、「閉海論」、「三海里界限」等一系列有關海洋的主張。20世紀以前,領海和公海制度已經形成。

2023年海牙國際法編纂會議確定領海為國家領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海洋科學技術和海洋開發利用的空前發展,出現了大陸架、專屬經濟區、國際海底區域等新的海洋法律制度,已有的領海和公海制度等也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2023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制定了《領海及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捕魚與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和《大陸架公約》。經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長期協商討論,2023年簽訂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為國際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國際公約。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是沒有的,但其他涉海法律就有。

具體如下:

法律:1、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領海的宣告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

8、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涉海行政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7、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汙染海域管理條例

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

9、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拆船汙染環境管理條例

10、防治海洋工程建設專案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11、防治海岸工程建設專案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12、防治陸源汙染物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13、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15、外商參與打撈中國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辦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

17、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

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

20、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21、基礎測繪條例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部門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23年9月20日公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23年9月25日公佈)

3、《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實施辦法》(2023年8月26日公佈)

4、《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2023年12月25日公佈)

5、《海底電纜管道保護規定》(2023年1月9日公佈)

6、《委託簽發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管理辦法》(2023年10月20日公佈)

7、海域使用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四)***法規性檔案

1、***關於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的批覆(國函[2008]9號)

2、***關於國土資源部《報***批准的專案用海審批辦法》的批覆(國函[2003]44號)

3、***關於國土資源部《省級海洋功能區劃審批辦法》的批覆(國函[2003]38號)

4、***關於印發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國發[2003]13號)

5、***辦公廳關於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批專案用海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2]36號)

6、***辦公廳關於開展勘定省縣兩級海域行政區域界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2]12號)

7、***關於全國海洋功能區劃的批覆(國函[2002]77號)

8、***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海洋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63號)

地方海洋法律法規

海域使用類

1.遼寧省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2、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3、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4、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5、江蘇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6、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7、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8、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9、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10、廣東省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辦法

11、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12、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辦法

13、大連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14、青島市無居民海島管理條例

15、廈門市海域使用管理規定

16、廈門市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

17、寧波市無居民海島管理條例

海洋環保類

1、遼寧省海洋環境保護辦法

2、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

3、江蘇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

4、浙江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

5、福建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

6、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辦法

7、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汙染防治條例

8、上海市金山三島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9、海南省海洋環境保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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