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任妻子婚前欠別人的錢,法院能執行我們婚後的財產

2021-03-04 04:14:07 字數 853 閱讀 3552

1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復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

制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後,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範圍內承擔清償責任。那麼如何掌握債務人婚前所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證明標準?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的轉化有多種型別,例如:

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總之,判斷一方婚前債務與婚後共同生活的因果聯絡,應當結合債務人舉債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後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諸多因素綜合判斷。

婚前欠債不還婚後能執行他配偶名下財產嗎

2樓:匿名使用者

1 、這是你理解的偏差,法律明顯不是這樣規定的2、法院執行法官解釋正確

3、針對你所說的情況,如是當事人惡意轉移財產,變更財產所有人的,這是違法行為,在這個大前提下可以撤銷贈與

如幫到了你,請採納

3樓:

法官說的話是對bai的,因為50萬屬於被告du的婚前zhi債務,與被告的現任dao妻子無關的。至於你說內

的只要不容想還錢就在婚後把財產都寫配偶的名下,如果真的存在這種行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行為的,因此你的擔心是不存在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後把婚前財產都寫配偶名下的話就變成婚後財產了

別人欠我錢不還有欠條,可以在原告的法院起訴嗎

被告方所copy在地法院。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 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別人欠我錢被我起訴了。然後法院把對方房子拍賣了 房子已經賣了

不是的這是藉口,執行的錢都要回來了,手續費會沒要回來嗎?扯淡 別人欠我錢被我起訴了。然後法院把對方房子拍賣了 房子已經賣了 但是兩年了都沒給我錢是怎麼回事 40 說明你還是自己在辦事。但是,又不會把事情 辦妥當!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人士去辦理!這時現代社會分工合作的基本原則。你一開始就應該委託專業律師...

老公在結婚前欠了別人的錢,還有五千多塊沒有還,剛開始他跟我說是人那麼多,現在別人找他要錢了,他

為了愛情 自己的家庭,不要動不動就提出離婚,兩人之間要相互理解與尊重,看男人要看主流,你們兩個適當的給父母點錢是應該的,無可非議。你說呢?五千塊錢也不是很多啊,你們努力一下很容易就還了的 現在你要搞明白一點,你還愛他嗎?離婚是正確又明智得選擇 能離就離 真有感情就算離了也能復婚 貧賤夫妻百事哀,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