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打架一方輕傷調解完事情過去半年了還能再起訴嗎

2021-03-04 03:27:47 字數 1515 閱讀 9240

1樓:匿名使用者

1.針對

bai這單一打架,已

du經調節完畢,過了zhi時效了,不能再起訴。dao除非重大損失,當時

內沒有及時發現提出,直容

接證據沒有收集到,後來收集到了。法院才會受理。

2.如果調節後再發類似的問題,可以報警並起訴。要求承擔民事及刑事責任。

2樓:劉先生

調解協議書雙方簽字後不能起訴

3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結合具體案情,建議面談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新發現的嚴重隱藏傷害,一般得不到支援。建議面談

5樓:貝督鐵

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你不知道嗎?你想能起訴嗎?

跟別人打架了,雙方都是輕微傷,這事怎麼解決,要是有一方不願調解協商事情會怎麼進展。

6樓:戚廣利

打架了,雙方都是輕微傷,這事最好是協商解決,要是一方不願調解協商,只能到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解決。

7樓:聯

雙方打架一方輕微傷,不能調解就到法院起訴,按照規定賠償。   法律規定,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8樓:阮楊氏班鶯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輕微傷,調解達成和解,就不再處理了。如

回果調解不答能達成和解,分別給予治安拘留和罰款的處罰。民事賠償部分雙方調解不成,向法院起訴,法院仍然會主持調解,如調解不成,法院會根據訴請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進行判決。

打架過了一年,輕微傷一方還可以起訴嗎?

9樓:羅律師上海

打架過了一年,輕微傷一方還可以起訴,但如果超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則喪失了勝訴權

10樓:李建成律師

如來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或中自止的情形,超過訴訟時效,無法通過公權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七條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雙方打架一方輕傷,雙方已協商調解,派出所還用立案嗎

對於當事人和解的輕傷案件,公安機關不能以調解為由撤銷案件,但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 賠禮道歉等...

打架一方輕傷一方輕微傷雙方各自怎樣刑事處罰,急

2005年 公安部關於辦理傷害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規定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需要做傷情鑑定的,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由被害人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部門進行傷情鑑定。對於基本事實清楚 基本證據充分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立即作...

雙方打架一方輕傷二級斷了三根肋骨骨折,一方輕微傷,法醫鑑定結果已經出來了,派出所警察要調解,輕微傷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 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